稱愛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網站舉辦“ICOO代言大猜想有獎競猜活動”中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和姓名,還單方宣稱自己是該公司產品的代言人,臺灣藝人周杰倫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和銷售侵權產品的中關村海龍市場中心等單位起訴,索賠600萬元。記者昨日獲悉,由于被告方提出管轄異議,市一中院正在審查此案。
周杰倫訴稱,2010年1月28日開始,愛可西谷公司在其官方網站舉辦“ICOO代言大猜想有獎競猜活動”,在此活動中,自己的肖像和姓名被廣泛使用。2010年3月17日該活動結束后,該公司宣稱其最終確定聘用周杰倫為其生產的MP3等音樂產品的代言人。事實上,該公司與原告之間并無任何代言關系。2010年6月3日,周杰倫委托代理人在海龍中心經營的海龍電子城二層的百事恒興公司和星聯眾達公司攤位購買到侵權產品。
周杰倫認為,其是享譽兩岸三地的臺灣藝人,其肖像和姓名承載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和精神價值。四被告未經原告許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獲得非法利益,已經構成了對他肖像權的侵犯,并使他遭受了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