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及相關單位:
接上級通知,現征集2013年海淀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需求。請各單位積極參與,各協會和聯盟負責通知到相關企業,各企業按要求單獨填報。
填報要求:
1、企業擬引進初步滿足“海聚工程”引才條件,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人才的,填寫附件中《2013年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表》;
2、企業擬引進尚不滿足“海聚工程”引才條件,在海外取得博士以下學位人才的,填寫附件中《2013年度引進海外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表》。
3、后附“海聚工程”選拔條件作為參考,申報高層次人才原則上必須取得海外博士學位,未取得博士學位者作為專業技術人才申報。
請于2013年3月6日(星期三)17:00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匯總表報送至海淀園管委會服務體系建設處(海淀招商大廈東613室),電子版發至 rczxzj@126.com。
聯系人:吳茜
聯系電話:88499649
海淀園管委會服務體系建設處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
“海聚工程”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海聚工程”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引進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個月,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國外著名高校、研究機構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知名律師(會計、審計)事務所擔任高級技術職務,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人才或研發技術人才;
。3)在國際組織、國外政府機構、著名非政府機構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的專家、學者;
。4)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或工程項目,具有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專家、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
。5)擁有符合北京市重點發展產業、行業、領域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
。6)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需要的優秀人才;
。7)發展潛力大、專業水平高的優秀出站博士后。
二、創業類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學位。
2、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技術成果國際領先,具有產業化開發潛力。
3、有海外創業經驗或國際知名企業的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4、申報人為所創辦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自然人股東,所占股權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業只能申報1名創業類人才。
5、所創辦的企業成立時間在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已經產業化或處于中試階段。
三、全職工作類
1、符合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
附件1:2013年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表(創業類)
附件2:2013年度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表(工作類)
附件3:2013年度引進海外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表(創業類)
附件4:2013年度引進海外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表(工作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