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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第七屆“海淀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活動的通知

日期:2014-03-12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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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樹立和宣傳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先進青年典型,引導和激勵廣大青年自覺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八 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海淀區全國文明城區創建貢獻力量,同時更好地發揮青年文明號在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工 作中的積極作用。經團區委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第七屆“海淀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活動。現將活動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評選宗旨:

  表彰、宣傳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做出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的海淀青年典型,展示我區青年勇于創新、奮發向上的時代風采,激勵廣大青 年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服務社會、建功成才,為海淀現代化建設提供人才資源支持,促進更多的優秀青年脫穎而出,帶領全區青年為加快建設環境優美、和諧宜居 的高科技核心區,為海淀區全國文明城區創建做出積極貢獻,為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貢獻力量。

  二、申報條件

  1、年齡為18周歲至40周歲(1974年4月30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間出生),在海淀區工作、居住、生活的各界青年。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海淀,遵紀守法,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在青年群體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投身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海淀科學發展、經濟發展、中關村核心區建設積極建言獻策,取得突出業績或做出突出貢獻,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是廣大青年在社會政治、經濟領域建功成才的學習榜樣。

  4、積極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深入人心,大力宣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踐行“北京精神”,有效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是廣大青年精神文化追求的典型代表。

  三、評選辦法及步驟

  1、人選推薦(3月10日—3月20日)

  推報單位根據申報條件原則上推薦1名青年參選(候選人須經同級黨組織同意),填寫《海淀十大杰出青年候選人推薦表》后報海淀園團工委;評選活動同時接受社會知名人士推薦以及有突出貢獻的青年自薦。

  2、篩選候選人(3月21日—3月23日)

  海淀園團工委審核匯總申報材料,根據候選人事跡材料,整理參選的候選人名單。

  3、確定候選人(3月24日-3月26日)

  海淀園團工委將后選人名單上報海淀園工委,工委審批后,征求海淀園紀工委意見上報團區委。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基層團組織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到樹立青年人才榜樣的重要意義,嚴格按照海淀十大杰出青年評選資格推優薦才。

  2、候選人的確定要本著三個著重(著重考慮在行業中業績突出,并顯示出較強競爭力的人選;著重考慮在逆境中靠頑強拼搏創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較強示范性的人選;著重考慮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并能在廣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導向的人選)的原則,根據本區域發展特點確定人選。

  3、推報單位推報的人選是企業經營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利稅指標證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 企業資產規模評估報告書;贊助社會公益事業的,需提供書面證明。對所有提供復印件的證書或證件的原始證明,推報單位要嚴格進行審查、核對。

  4、單位推報人選、自薦人選及他人推薦的人選需嚴格按要求填寫登記表,按統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的詳細事跡介紹,另需500字的簡要材料;單位推報的推選人,其工作單位需同時提供500字的考察推報意見,工作單位及相關部門審核蓋章,方為有效。

  5、請申報人員于3月20日前將海淀十大杰出青年候選人推薦表一式兩份(附電子版)上報海淀園團工委(海淀招商大廈東706)。

  聯 系 人:李  薇  88499039 

            陶  冶  88497931

  電子郵箱:hdytgw@163.com

  

  共青團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工作委員會

  2014年3月10日

附件:第七屆海淀十大杰出青年候選人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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