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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實施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的通知

日期:2014-04-17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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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各相關企業:

  根據《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方案》(京知局〔2014〕62號),按照《中關村國 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技術創新能力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科園發〔2013〕43號)要求,為了培育并打造一批“專利過千、質量過硬、管理規范、運用 科學”的知識產權領軍企業,進一步帶動和提升中關村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決定聯合實施 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主體

  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請時間

  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30日

  三、申請條件

  申請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需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2013年度專利申請量達到100件以上且發明專利占比超過50%,或者2013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00件以上(2013年度是指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企業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且配備了專職管理人員;

  3.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

  4.企業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經濟效益良好,對園區經濟發展貢獻較大;

  5.企業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處于國內同行業綜合排名前列。

  中關村十百千企業和北京市專利示范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申請范圍。

  四、申請程序

  1.各申請單位據實填寫《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自薦書》(附件2),將自薦書電子版發送至zgcipzyzx@163.com(自薦書以“××公司領軍培育計劃自薦書.docx”命名。),并由所在分園區出具推薦意見,將紙件材料一式四份報送至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2.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對各園區推薦企業報送的相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按相關標準對申報企業進行論證,通過論證的企業將被納入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名單。

  五、申請材料

  申請單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自薦書》(見附件2);

  2.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3)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工作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4)企業擁有的主要知識產權情況列表(表格樣式如下);

   

 序號

 知識產權類型

(如專利、商標等)

 知識產權注冊號

(如專利號等)

 知識產權名稱

(如專利名稱等)

       

  (5)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有原件的,均需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提供書面材料時,請根據上述對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順序排列,對全部資料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請用A4幅面按正規書籍粘膠簡裝裝訂,并在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六、聯系方式

  1、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專利技術轉移中心

  地    址:海淀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三層

  聯系人:王津京  熊瑛

  聯系電話: 82356358-261/263

  2、海淀園管委會知識產權處

  地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招商大廈東503

  聯系人:于玲

  

  北 京 市 知 識 產 權 局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4年4月9日

附件1: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方案
附件2:中關村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計劃自薦書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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