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關村創業講壇第六十七期于中科院國圖學術報告廳舉行,稅務專家李秋林結合實際案例對對企業普遍關心的“營改增”問題進行了講解。以下為現場實錄。
時間:2012年4月13日下午15:00
地點:中國科學院國家科學圖書館西北門學術報告廳
主持人:李國魂 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會長
主講人:李秋林 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稅制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首席稅務專家
第一部分:中國稅法特點以及中國企業所面臨的稅收征管環境和潛在稅收風險
第二部分: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問題
第三部分:稅法對資本市場的影響
第四部分:企業面臨的節稅問題
【李國魂】:各位來賓,大家下午好!很榮幸由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來承辦中關村的這一期的講壇。這一期的主要內容是向我們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的所有企業介紹營業稅轉增值稅相關的有關問題,以及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必須要注意的相關細節問題。
我們大家都知道,中關村作為中國最大的高科技園區和自主創新的示范區,集結了27000多家高科技企業,在座的各位老總和企業的總監、財務經理無疑是我們這一個群體里面的佼佼者和他們的精英。那么企業作為經濟的主體,如何提高經濟效益,如何降低成本,在座的各位肩負著極其重大的責任和義務。那么我們今天這一期的講座,希望能夠為各位提供有益的借鑒,并在今后進行相互的交流、切磋,為企業做出研究會的相關貢獻。
出席我們今天講壇的還有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的領導魏清處長,有中關村企業協會聯席會的謝薇主任。
為何M2高企 但企業資金極度緊張?
【李國魂】:大家都知道,在2007年金融危機開始,一直持續到現在,所有的企業都深切地感受到資金極度緊張,為什么中國的廣義貨幣量高居世界第一?廣義貨幣和GDP的比重達到了180%。但是,所有的企業無不感到資金極度緊張。
那么原因何在?我認為從宏觀方面講:第一,中國巨大的外匯占款對M2的占擠效應極大。大家都知道,截止到2001年,中國的M2高達85.2萬億,而中國的GDP總共只有47.3萬億,之比超過了180%。但是,為什么所有的企業沒有資金可用?第一,外匯占款現在高達25.2萬億,截止到一季度底已經將近26萬億。那么M2的85萬億減去26萬億,因為外匯占款結匯以后一定是這個資金流向誰,所有結匯以后的人民幣歸誰所有。那我們大家都知道,中國的外貿一般貿易是出現巨大的逆差,只有加工貿易具有重大的順差,而我國加工貿易的80%以上屬于外資企業和獨資企業。所以,結匯以后的資金人民幣也一定流向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和以外貿為主的加工類似這樣的企業。這是第一個原因。
那么第二個原因,大家也都很清楚,中國的股票從2001年一直暴跌至2005年,下跌56%。從2007年下跌到現在,最大的跌幅高達73%。如果說這個資金從2005年市場僅有5萬億流通市值的話,那么到了2007年的10月26號,這個市值已經高達38萬億。那么從2007年的38萬億又下跌到2008年10月28號的12.5萬億,大家算一算,有多少個市值被蒸發掉?那么從M2里邊,這些資金也大多又被蒸發了。
第三個原因,大家都更加明白,就是作為企業,我們大家都知道現金流量表的三種要素:經營所產生的流量,以及企業投資所產生的流量,企業融資所產生的流量。那么在座的每一個企業,我想也都應當是符合這個規律,那么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流量一定是比較可靠地支持了企業自己的發展。那么第二個,投資所產生的流量,以及企業在募集資金所產生的資金流量。那么據我的觀察,這個流量現在很不可靠,這也正是當前企業普遍感到資金極度緊張的重要原因。那么從宏觀講,整個經濟的實體缺乏資金的支持。那么從微觀來講,在座的每一個企業都感到資金極度緊張。何以求解?我認為,第一,除了創新、創造、成長,開拓新的市場。企業對在座的每一個人所寄托的希望無非有兩點:第一,加強管理,實施財務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三項費用的下降,也就是說降低成本,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第二,無非是作為高科技企業也好,作為實體其他的企業也好,主要要開拓新的市場。開拓新的市場要有兩把利劍:第一,有廣闊的鎖定消費群體能力的產品;第二,有對今后產品進行擴展和流向的一種預測能力。第二,企業必須要得到國家的政策支持。所以我們今天舉辦的這個講座,其重點就是要結合國家所實施的相關政策,從稅收的角度來找到如何為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使國家、企業、個人投資的三者的利益得到平衡和兼顧。
下面我們請出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的首席稅務專家、稅制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李秋林先生,專門給大家作這方面的一些講解,請大家歡迎!請出李秋林。
以下為 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的首席稅務專家、稅制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李秋林發言實錄:
第一部分 中國稅法特點以及中國企業所面臨的稅收征管環境和潛在稅收風險
【李秋林】:非常有幸和大家一起來探討一下關于稅收上的問題。今天來參與這個會議,或者參與這個講壇,可能來自不同的企業,大家具有不同的身份,另外,可能都具有不同的教育背景。但是呢,在稅務機關的眼里,我們大家有一個共同的身份,那就都是“偷稅者”。因為在稅務局眼里只有兩種人:一種人是征稅者,另一種人就是“偷稅者”。但是你要說在實踐當中稅務局這種說法到底說是對還是錯?總體來講,他們說的還是比較切合實際。
為什么呢?
因為就我們國家目前這個稅法來講,特別是個人所得稅法來講,大家都知道,就工薪階層來講,你所有取得的任職和受雇有關的經濟利益,無論是貨幣性的,還是非貨幣性的,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這樣就出現了像中秋節發的月餅就有月餅稅,春節發的帶魚就出現了帶魚稅。在實際工作當中來講,如果哪個企業或者哪個企業的老板如果真是把月餅或者說像帶魚都交了個稅,這個老板肯定是有毛病。但是實踐當中呢,稅法就是這樣規定的,特別是個人所得稅法它的規定也非常明晰、非常清楚,除了列舉出來的免稅的項目之外,其他的都是應稅項目。在這里來講,我們私下也經常說,本來法律的根本這個宗旨是讓大多數人從良,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但是一部個人所得稅法就把我們所有在座的人都變成了惡人。
另外,我們之所以前面要說這些事情呢,就是說今天所講的這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在我們國家的稅制長河當中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但是稅收的本質是不變的。所以說我在這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稅收的本質、稅收的特點。當我們了解到這些東西以后,我們就會感覺到,這就像如來佛看孫悟空一樣,無論這個稅形式上怎么改變,在如來佛的眼里孫悟空永遠是一只猴子。稅收也一樣,無論這個叫法如何變,或者形式如何改,但是稅收的本質是不會變的。
中國的稅法特點
【李秋林】:什么是稅收?在座的很多搞財務的應該說對這個概念是不會陌生。就官方的定義來講,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利,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國家取得財政收入有多種形式,其中通過稅收是我們國家自1994年稅改以來取得財政收入的最主要的一種形式。到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到目前,稅收已經占到我們國家財政收入的90%以上。這是稅收的主要功能,就是取得財政收入。
另外,稅收的本質在中國的稅收來講,中國政權的更迭模式造成了中國稅收本質與現代西方國家在稅收本質上有比較大的不同。這種不同的形成主要是因為有歷史形成的差異,以及稅收理念的差異。歷史形成的差異大家都清楚,因為我們國家的歷史非常遙遠、非常久遠。我在太廟里面隨便看到一棵樹,上面標明的年代都比美國建國的歷史都長得多,所以說中國這個國家的歷史必然影響到我們國家稅收的傳承和形成。
另外,在稅收理念上我們和西方國家這一塊、發達國家也有比較大的差異。咱們國家的稅收長期以來體現的就是一種“皇糧國稅”,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稅收理念從根本上來講并沒有發生本質的改變。之所以會形成這種稅收理念的差異,這和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就是幾千年來政權的更迭模式是相輔相成的。
因為我們國家政權的更迭模式一直以來都是以暴力方式由一個政治集團推翻了另一個政治集團。也就是說我們這個稅收其實是對勝利者所獲取的一種“勝利成果”的補償或者是應得的一種“勝利成果”,這就是稅收。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說納稅人和征稅者和政府之間形成一種對等的討價還價這種模式,只是說政府怎么征,那納稅人就得怎么交,這里面沒有一種討價還價的余地。而西方國家呢,特別是西方近代國家,他們的政權模式,特別是歐洲,主要是以新興的資產階級和傳統的封建貴族之間達成了一種政權的妥協,既然有妥協,必然就有協商的成分。所以說他們的稅收在現代理念上來講,就把它定性為是,他們西方國家的稅收就定性為是納稅人向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產品所支付的對價,也就是說在中國的傳統稅收理念里面,納稅人只能屬于乙方,但是在西方發達國家目前的現代稅收理念里面,他這個納稅人就處在甲方的地位,就是政府你提供服務,我納稅人來給你支付費用或者支付對價,這就是比較大的差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納稅人是作為雇主,你對政府自然可以指手畫腳。所以說我們經常在影視作品里面經常能夠看到,特別在香港這些影視作品里經常能夠看到,納稅人經常指責警察說“我是納稅人”怎么怎么著,或者指責政府官員。這種情況就是因為,你是政府雇員,我是你的雇主,這樣的話,我自然會對你的服務不滿意的地方提出一些指責或者一些批評,這是順理成章的事。
在咱們國家來講,你如果說對稅務機關來講,說“我是納稅人”,那稅務機關“你就是納稅人,不錯呀,這個沒有啥可說的呀。”而且你在稅務機關面前來講,我們納稅人的地位說句實在話,是非常低的,到了稅務機關,在一個專管員面前簡直就是戰戰兢兢,唯恐哪句話說得不當引起稅務官員的心煩意亂,說不定就會給我們帶來一些工作上的麻煩。我想在座的這些財務人員如果有些長期跟稅務機關打交道,我可以說這方面的體會是非常深刻的。
我本人因為從1991年參加工作以來,在稅務局一直工作到2002年,工作了有11年。所以說對于我過去的同事,因為現在我是從2002年以來就一直在稅務專業機構搞這些服務工作,從事這個行業。在那之前你真是能夠看到,納稅人見了稅務官員那簡直就是無所適從。再加上我們的稅務官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大部分素質特別的低下,特別是在前幾年。稅務官員的主要構成當時是來源于三塊:一塊就是稅制改革時候,當時1994年從企業上招了一些財務人員,具有經驗的財務人員,這些人說句實在話素質還是比較高的;另外一部分后來主要就是轉業軍人,轉業軍人分到我們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統一分配的人員被國家稅務機關來接收,這些人員可以說是武夫非常多,對國家的政策概念,說句實在話印象比較淡薄;另外一方面人員就是稅務子弟,稅務干部子弟這些大量的進入,因為當時也發現,后來感覺到稅務機關這個單位不錯,工資待遇各方面也都不錯,所以就進來這些人員。這些人員進來以后,整體國家的稅法的執行力度或者素質都非常偏低。在實踐工作當中,有些稅務人員硬是逼著財務人員把對的做成錯的,你如果要按對的去做他就是不接收,他就是說你做的是錯的,在實踐工作當中就是這樣。所以說有的把企業的財務人員當時氣得直想撞墻,但是他說了就算,你還不能在實踐當中給他過多的辯駁。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財務人員,工作起來阻力非常大,非常惱怒。
稅收的三大特點
【李秋林】:我簡單講一下稅收的三大特點。
稅收的三大特點,簡單地講就是說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其中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稅收這三大特點,也導致了企業存在的稅收風險不可避免。因為稅法是剛性的,它制定出來以后,無論說是合理不合理,你企業都要執行,企業在實踐當中你都要去面對。這樣的話,在實際工作當中,或者在我們的經濟生活當中,有很多問題和政策的規定它是合不上拍的,這樣的話,你在執行起來就無法執行到位。就像我們剛才講的月餅稅、帶魚稅一樣,在實際工作當中幾乎就沒法操作,但是稅收就是這樣來規定的。這樣的話,就帶來了我們企業在實際工作當中稅收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另外,因為稅收具有一個固定性的特點,也就是稅法出來以后,它的征稅對象、征稅比例、征稅范圍以及技術依據都已經相對來說固定下來,這樣的話,也為我們企業未來的稅收籌劃留下了余地。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稅法和所有的法律一樣,它都有一個滯后性,但是我們國家經濟或者社會的形勢發展的非常快,加上我們國家的立法水平相對來說比較滯后,特別是稅法相對來說比較滯后一些。在這種情況下,有很多稅法上沒有跟進的地方,這樣對我們企業的日常工作當中來講,也會提供節稅或者籌劃的空間,倒是也對我們企業的納稅來講也是一個有利的地方。
中國企業所面臨的稅收征管環境
【李秋林】:目前我們根據最近這兩三年來我們和企業之間進行的溝通、交流,因為我服務的大企業也非常多。交流的結果,現在整個企業管理層對稅收風險的態度都是處在一個非常強化的態度,都是有一個強化的過程。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大家從各種媒體或者社會輿論都能感覺到,企業稅負,包括個人稅負實在是太重了,而且給人的感覺是越來越重,已經到了不堪重負的程度。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管理層或者企業的股東就開始從各個層面來關注我們這個影響企業經營成果或者凈利潤的因素,其中一個非常剛性的因素就是稅收的支出。而且稅收絕對屬于直接會影響到我們企業經營當中的一些現金流,因為一旦這個稅收計算出來,財務人員或者老總覺得這個稅收應該是交的,那么這個是不能拖欠的。如果銀行貸款你可能雙方還有一個協商的余地,稅收幾乎沒有協商的余地。如果說是延遲繳納,沒有得到批準,那么這個企業就面臨滯納金和罰款的風險,而且這個滯納金每天就是萬分之五,一年下來是18.25%。通常情況下,稅務機關在查企業的時候一查就是三年,這樣的話,我們在服務當中就進行過測算,一般情況下,光滯納金這一項,大約在稅務機關發現你的時候,你已經可以占到你稅款的40%至45%之間,這是三年平均下來,到45%之間。另外,對于企業根據《征管法》的規定,對企業要處以0.5倍到5倍的罰款,最低的,你無論托怎樣的關系去處理這個關系,都會面臨最少是0.5倍的罰款,一般情況下是1倍的罰款。銀行貸款利率一年下來也就是6%點多,正常的利率也就是6%多。那稅務局呢,它一年使用過的稅款是18.25%,是一般企業放貸的好幾倍,而且這個絕對是剛性的。并且除了對我們這個企業稅務、財務造成損失之外,更重要的還會對企業的名譽造成損失,這也是最近來講我們一些上市公司的老總,包括一些過去從國企轉過來的上市公司老總對稅收風險的態度現在都在極端地強化。因為他們有時候也想,這個稅款對我來講可能就是幾個億、幾千萬,但是如果一旦說我稅收這個信譽或者稅收的處罰在資本市場上被披露的話,那么對這個企業的形象的影響、對股價造成的影響,一波動可能就是幾個億,甚至十幾個億,所以他們都算過這個賬。
前一段時間,就是剛剛我接手的一個案件,經過兩年的跟蹤把這個案件給處理掉了。怎么處理掉的?因為這一家企業也是從西部大開發,當時根據西部大開發,國家的稅收政策在西部獲得了一些投資收益,投資收益分回來以后,這個投資收益當時根據稅收政策來講,政策上是從西部大開發定期減免稅里面分回的投資收益,這個分回到高稅的地區以后是不用補稅的。因為當時這個企業被查的時候,它當時這期間使用的稅率是33%,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后,從2008年的1月1號開始成了25%,在這之前是33%。原來西部大開發,這些被投資企業享受的稅收政策是15%,中間有18%的稅差。但是這個企業分回來投資收益以后,稽查就在2009年對它進行了稽查。
當時稽查給出它的結論,就是說你分回的投資收益不符合免稅的規定,按照國家稅收政策,應該你補稅。也就是說企業當時想把投資投到西部獲取稅收優惠政策,這個算盤不僅說節稅這一塊沒達到,而且還招來了罰款和滯納金。當時稅款本身來講是8900多萬,加上滯納金,我算了一下,截止到那個時點,大約是一億兩三千萬。在這種情況下,而且稽查給這一家企業講,說當時已經有幾家企業補交了稅款,和他們相同的情形已經補交了稅款。這個稅款當時最多的一家光補交這一塊的稅款達到9個多億,稅務局查了幾家,已經補了十幾個億,到這一家企業已經是8900萬的稅款,還不算滯納金。當時這個企業找到我以后,我詳細地研究了一下政策,結果這個政策倒是發現如果說稅務局說得完全沒有道理也不對,因為稅務局也不會去這樣,如果完全沒有道理,他也不會這樣做。但是如果說稅務局完全有道理,這個稅務局也不能說是百分之百的肯定。在這期間我們就跟稅務局也進行了一下溝通,反復溝通,當時有一個比較有利的條件,就是把當時國家稅務總局制定股權投資、企業所得稅這個政策的領導親自把他請出來,對主管稅務機關、稽查局對他們進行了講解,說你們理解我這個政策有偏差。另外是加上我們和稅務機關幫助企業在反復地進行提供這些資料,說明,來驗證我們當時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免稅的合理性。
在這種情況下,經過兩年的跟蹤,算是終于取得了稅務局下發了一個《稅務事項告知書》。《稅務事項告知書》上明確寫出來,說“經對你企業某年至某年度企業所得稅專項檢查,未發現稅收違法問題”,在這期間,其實包括企業本身來講,當時都已經提出了退步、讓步。給我們提出的要求,說這樣吧,你們跟稅務局做一下工作,稅款我們就補交了,但是不要作為,說稅務局檢查出來,就說是我們自查出來補交的。
因為他們是一家上市公司,說如果說稅務局檢查出來讓我們去補交,這么大的金額肯定要披露,對我們企業肯定會造成很大影響,說我們領導受不了。但是如果說是我們自查出來的話,這個影響就會小得很多。我當時的觀點非常堅決,我說既然說稅務機關不能100%來證明他執法的正確性,那么我們就要100%來堅持我們的正確性。因為我們納稅人來講處于弱勢地位,國家稅法在某些層面,或者某些立法機關越權制定稅收法規,我納稅人根本不清楚,所以說這不是我的錯,而是你執法部門或者立法機關的錯,我們企業應該是在這一塊我們不要退縮。
為什么經過兩年時間把這個事情給處理掉?因為這個事件是一個連續性的事件。當時這個企業,有好幾家企業已經被稅務機關征了稅了,而且交了滯納金,十幾個億。如果說這家企業不交稅的話,也證明原來稅務機關的執法是錯誤的,這相對來講,對執法人員來講,其實就要承擔責任。而且稅務機關現在為了規范稅收執法,稅收檢查也是實行了“四權分立”。“四權分立”:第一檢查權,第二是評估權,第三是審理權,第四是執行權,這四個環節是分離開來的,是由不同的專業部門或者職能部門來執行的,也是為了防止他在執行當中的隨意性。因為過去來講,我們為什么怕稅務局?他說你有事就有事,他說你沒事就沒事,這主要看你做這個工作了。
我在跟企業打交道的時候,有些企業就問我,說:“李總,你覺得稅務局來到我們這個企業會查到什么程度?”我當時給企業就講,我說:“能查到你什么程度,主要就看你對稅務局招待到什么程度,稅務局查你的程度和你招待的程度是呈反比的。你招待得深入了,他查得就淺了;你招待得淺了,他非得往死里查你不行,為什么?不查出你的問題,他吃你這頓飯心里不踏實。”
在座的企業可能也有這種感覺,有時候我們在幫助企業服務的時候,企業也講,說這樣吧,咱們也別弄得太徹底,咱們給稅務局留一點,比如發票哪個抬頭寫得不全的或者是白條的,咱們做匯算清繳的時候就不調了,專門把這兩張留下來,到時候稅務局一翻發票,這是問題,你的發票不合格,立馬稅務局吃飯心里面也有底細了,他也不再往下查了。你如果這些問題不讓他查出來的話,他再把其他問題糾出來,那到時候會更難辦。這也就是說從博弈對象來講,有什么樣的游戲參與人就會有什么樣的行為。
我們國家,剛才我也講了,稅務局在看我們的所有納稅人來講我們都是偷稅人,而且檢察院和紀檢委有一個非常簡單的邏輯,說如果哪個企業稅收上沒有查出問題,那么必然是查稅這幫人出了問題。而且實踐當中來講,這種案例是比比皆是。
咱們中關村有一家企業,咱們后來也都知道,非常大的一家企業,后來緊跟著后期的報道,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的處長孫海渟,包括咱們北京市海淀區國稅局稽查局的科長,這些人后來都被弄進去了,其實就是查中關村一家企業,就是因為當時沒查出問題。他沒有查出問題的時候,可能是有些高手就感覺到這個能量也太大了,國家稅務總局都查不動他,是不是后面還有東西?結果越查越深,就把稅務局這幫人給查出來了。結果我們孫海渟處長,而且當年是劉曉慶偷稅案的主辦稅務官員,當時他的案件是辦得非常漂亮,結果劉曉慶進去了幾個月,他進去了十幾年。這就是中國的稅收現狀。而且在稅法上來講,我們國家執法機關每年都定任務,就是監察局是每年要完成任務的,也就是說他就認定了你這個企業肯定有偷稅,要不然他不會定任務。像這種以定任務的方式來給執法機關下指標,這完全是違背科學發展觀的,你如果犯錯誤了你罰我,你不能說沒有犯錯誤,你就認定我是必然犯錯誤,或者是必然偷稅,這種邏輯本身就是說不通,但是實踐當中就是這樣操作的。
我是從2008年開始,我們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組織的專門稅收檢查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一直到現在,我都參與國家稅務總局組織的稅收自查。這期間有個什么問題呢?就是說是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在對企業自查的時候,其實內部是定有指標的。就是說你企業自查,查出來補交稅款必須達到前三年企業繳納稅款的1.5%,它有個指標。如果說你這個企業達不到這個自查指標,他下一步就會把你列為重點檢查對象,他就要親自赤膊上陣,親自去驗證驗證到底你達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說你就可能會招來麻煩。這就是我們國家的稅收執法的現狀。
企業面臨的稅收風險
【李秋林】:目前,我們企業面臨的主要稅收風險主要是三點。
第一,就是企業的經濟稅負非常重,第二是精神稅負重。
精神稅負重,大家可能都有切身感受,為什么說精神稅負重?就是因為我們國家的稅法太亂,說不清。企業財務人員在座的可能都有這種切身的體會,如果你一個稅收問題不清楚,你去問吧,你問十個稅務局的人員會給你十個答案,這個人說這樣弄,那個人說那樣弄,最后誰也說不清楚。我估計大家在座的辦稅人員都有切膚之痛,到最后就是稀里糊涂。也就是說你企業想做到正確納稅你都做不到,因為什么呢?你不知道什么是正確的。它這個規則不明確,如果你知道什么是正確的,你努努力還能做到,因為他沒告訴你或者他也不知道什么是正確的,所以你想做也做不到。這可能也就是說我們國家長期以來,就是因為為了加大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給稅務機關執法當中留下了非常多的稅收的征管當中的自由裁量權,也就是說可征可不征的,征;可早征可晚征的,早征。
我昨天還去稅務局,跟一個科長在一起交流,去討論一個問題,也是因為政策不明確,而且這個金額極其的大。就這一家企業的一項收入就涉及到4000多萬的稅款,而且是個人所得稅,所以你說這到底是交還是不交?這個企業就犯了迷糊了,說不行咱通過私人關系問問到底該交不該交。結果去了以后,稅務局說根據法律上來講是應該征的,但是到現在為止,目前實際操作當中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也就是說是你如果企業想避免風險你就先交了,到時候你交了以后,國家政策明確了不該征,再給你退唄。這個企業就問我,說:“李總,這到底交還是不交?”我說:“你不要交。”他說:“為什么?”我說:“你要去交稅,稅務局掃地那些大媽都得給你收著,到退稅的時候,稅務總局局長也做不了主了,為什么?稅款都交給國庫了,到時候稅務局這邊說你問國庫要吧,那個時候你就麻煩了。”也就是我們國家的退稅,那就是白布進了染坊,你想進去出來那是不可能的,到時候還不知道怎么搗騰你呢,弄得你心力憔悴的時候你自己就不要了。這是我們國家執法當中的這些現象。
為什么精神稅負重呢?因為我跟企業打交道比較多,確實感覺到企業財稅率對稅法上有精神方面的痛苦。咱們中關村有一個非常知名的企業,我就不說這個企業名字了,這個稅務經理見了我就說,說:“李總,稅務局這幫王八蛋怎么一點理都不講?”后來我就跟他說,我說:“你看看稅法的三個特點:固定性、無償性、強制性,就沒有合理性,稅務局這個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你跟稅務局講法,稅法、稅法,有稅必有法,無法不成稅,你得講法去。”這是第一個觀點。我說第二,需要糾正一點,稅務局那幫人真的不是王八蛋,他和我們都是一樣的,不過是職責所在,為什么呢?屁股決定腦袋。企業稅務人員,他這個局長將來升不升遷,跟你納稅人的喜好沒有關系,人家主要是看將來這個稅收收的多少,這就是人家的政績。而且我們稅務人員的福利、低價分房,這跟財政的貢獻都是有直接關系的。所以這一塊來講,也能夠理解咱們稅務人員的這種做法,這就是為什么說剛才我們說的精神稅負重,你想做到正確你做不到,沒有人告訴你什么是正確的,稅務人員自己也不知道。
另外一方面體現,我們國家目前的稅收體系比較濫。這個“濫”主要就是稅種太多,稅外加稅。目前為止,我們國家的稅收是19種,暫時執行的是18種稅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是暫時停止征收。后面我用一張表來比對一下中國的稅種和英美之間稅種的比對,人家的稅種連我們稅種的一半都達不到。
另外,第三方面, “亂”。“亂”,一是立法之亂,第二就是執法之亂。為什么說這個立法之亂呢?就是因為法律的制定都比較混亂,首先是理念混亂,再加上實際操作當中更亂,這就是說亂象叢生,這就是我們國家立法的現狀。這個方面倒是也可以理解,因為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用了三十年的時間走過了歐美國家一百年的發展所需要經歷的歷程,就是成長太快,而且稅法的理念又跟不上,或者說人的素質、基本手段也跟不上。國家稅務總局呢,說句實在話,好多具體的規定都出自于這些處長之手,或者是處級調研員,連個處長都不是,出在這些人之手,而且這些人絕大多數都是“60后”,他的司長也都是“60后”。在這種情況下,政治上基本上沒有什么追求,所以就圖實惠去了,平時就是開個研討會、搞個活動,就是走穴去了。真正研究政策,大多數就是我們稅法這些方面的研究生在搞這些東西,所以制定出來稅法以后你就會發現,一個補丁是接著一個補丁,因為出來以后就發現錯了,然后錯了的東西就補丁上,又錯了。
最典型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出臺以后,我知道下了一個國稅發[2008]101號文件,當時就是關于《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填標問題,上面弄了好幾十頁,A4紙弄了好幾十頁,就是要納稅人,《新企業所得稅法》出臺以后,這一套新標準怎么來填寫。結果全國人民學得是“如火如茶”,導致到了年底又出了國稅函1081號文件,把國稅發101號文件全盤否定,兩個完全不搭嘎,上面寫的是補充規定,實際上是全盤推翻。你想全國人民廢了多少精力在學這個東西,好不容易學得差不多了,結果這個全盤推翻,重新學習。當然說了,之所以說是學得是“如火如茶”,我原來也知道是“如火如荼”,后來我們的局長領著我們學“三個代表”的時候,就直接跟當時的檢查組匯報,說我們工作組學習得就是“如火如茶”,從此以后我們全局上下全都“茶”了,所以說領導說啥就是啥,他說是“茶”就是“茶”。
國家的稅收風險
【李秋林】:我們國家的稅收風險,我們研究以后,主要是來自兩個方面。第一是系統風險,第二是個別風險。
系統風險,剛才我講了,就是立法方面帶來的風險,這是我們納稅人根本無法掌控的。另外就是個別風險,就是企業管理層或者企業內部一些因素帶來的風險。稅收立法缺失帶來的風險,我這里給大家舉個簡單的例子。
北京市地稅局關于公路交通通訊費用個稅扣除標準的不作為,怎么說呢?
說句實在話,包括今天我們到場的各位,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個人所得稅,因為好多企業都跟我講,說:“李總,能不能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給我們籌劃一下?”我說:“籌劃的空間要說是沒有,其實是也有。”你比如說北京市這個不作為,其實國家稅務總局在國稅發[1999]58號文件里面已經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費用通訊補貼收入,要扣除一定標準以后,是可以不納稅的,再進入“工資、薪金”納稅。也就是稅前有個扣除標準。但是在北京市下面有規定,就是你扣除這個標準要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進行調研,然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以后再執行。這個文件是在1999年就已經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在這個期間有些省份已經制定了標準,你比如河北省,它在這塊就制定了標準,比如通訊費一個月一般人員300塊錢,交通費一個月500,等等,它有標準,有標準這就好執行。但是北京市到目前為止就沒有這方面的標準。所以說我們在座的各位,你如果在北京市納稅,最起碼你多交了一塊,就是個人所得稅這塊就多交一塊,公務交通,還有通訊費補貼。如果說這個標準,咱不多說,你制定到1000塊錢,如果我們是10%,個人所得稅使用率,那樣一個月能省100塊錢,省100就是100。但是呢,北京市地稅局到目前為止這個工作也沒做,我們跟北京市地稅局也溝通了一下,后來我們也總結了一下這個因素,因為什么呢?北京市沒法制定這個標準,咱們中央首長都在北京市地稅交稅,這個標準你不好制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干脆既然不好制定,我就不定了。不過這一塊,說句實在話,從個人所得稅法來講,其實是一個籌劃的空間,是一個籌劃的項目。為什么呢?稅務局你不作為,這是你的問題,你既然不作為,賦予你職權你沒行使,你沒制定標準,你在執法當中是無法可依的,所以這一批其實也是對我們在座的來講,其實是一個個人所得稅籌劃的項目,大家可以考慮一下。
另外,稅收立法不當帶來的風險。其中財稅[2011]50號文件,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個人所得稅這一塊,因為我們大家知道,個人所得稅是11個稅目,其中“其他所得”里面有贈送禮品這一塊,這個要交個人所得稅。
我見了一個企業老總,他跟我說,他說我去國家稅務總局,去請稅務總局辦公廳主任吃飯,結果人家辦公廳主任說了,你要請我吃飯,你得提前一個月跟我預約。為什么呢?我已經都排好了,今天我要答應你的話,那我就得把別人推了。所以說人家在這種情況下,看我的面子,把別人推了,來參加我這個飯局,這樣的話,我帶了一些土特產給人家,我給人家,我這時候再跟人家說:“是不是你把個稅給交了?”這不是神經病嗎?說人家能要了就不錯了,我還問人家要個稅。這就是立法不當帶來的風險。
你說個人所得稅制定的水平,當時腦子就是進水了。
就中國的國情,你求人辦個事兒,或者去搞個交際,送給人家東西,這還都是偷偷摸摸、夾夾帶帶給人家送過去的,你還來簽個單,把個稅給交了?你說這個立法水平,你就能看出這都什么玩意兒?
所以說我在稅務機關因為待的時間比較長,我對稅務機關立法人員的素質可以說是深惡痛絕,這素質太差了,完全背離了中國的國情、中國的文化、中國現行的歷史。
為什么呢?你在制定一部稅法或者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時候,這部法律就是一部廢法,也就影響了你的法的權威性,因為什么?大家都不執行,法不擇眾。我怎么來執行?這就是立法不當帶來的風險。但是呢,稅務局真較真的時候,他來查你的時候,他一和你有禮品的支出,他問你要的時候,你代扣個稅的時候,你還真的給他有說法,你沒代扣個稅,這是你的問題,那還真不是稅務局的問題,所以這就是立法不當帶來的風險。而且像這種情況我們也非常普遍。包括我們企業組織人員出去旅游,包括這些旅游,為職工提供旅游服務,這些社會福利,這些福利性的支出也是需要代扣個稅的,因為什么呢?《個人所得稅法》的免稅規定里面沒有說旅游是可以免稅的,所以它就是征稅的,因為你在這個單位任職了,所以才給你提供旅游這個福利了,所以你就應該交稅。
企業控制稅收風險的三原則
【李秋林】:我在給企業進行稅收風險服務的時候,我們提倡了一個最重要的目標,咱倒不是說偷稅各方面,而且一直幫助企業要做到準確納稅,就是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把正確的稅款交予正確的稅務機關,這是我們輔導企業要達到的目的。為什么要這樣去做呢?因為說句實在話,如果說你的稅款早交,你給企業帶來的就是現金流出的風險,你給企業帶來的就是財務的風險,因為我們在座的都知道,現金它是具有時間價值的,你如果晚交,你給企業帶來的就是守法方面的風險,這個風險也是非常大的。所以說呢,我們就是在原則上來講,我們就是要協助企業做到準確納稅。
關于控制稅收企業的稅收風險的三原則,我們就是合法性、規劃性、目的性,而且給大家提供了一些稅收方面控制的建議。因為今天我們的時間比較短,后面我們還要重點講營業稅改增值稅這一塊,所以前面我們就簡化一下。為什么說把前面給講了一下呢?就是說之所以要講呢,就是要大家認清中國目前稅收的現狀,這樣的話,我們在日常的稅收工作當中,你才能做到心平氣和,非常坦然。你不要去跟稅務機關,或者跟稅法去較那些無用的勁,咱們國家就是這種狀況,你跟他較勁也沒辦法,沒有用。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來適應這個環境,達到我們企業自身的目的。
第二部分: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問題
【李秋林】:之所以說國家提出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這是因為,我研究了一下,目前我們國家的營業稅和增值稅在我們國家的稅收整個的總額當中已經達到了非常高的比例,連續2010年是占到了44.05%,2011年占到了42.3%,也就是在19個稅目里面,就是兩個稅種已經占到了所有稅收收入的4成還多。所以說營業稅改增值稅在我們國家的稅制當中是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根據國家政策下發的文件來講,營業稅改增值稅,它這個指導思想就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促進結構調整,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這是一個觀念上的話,為什么是觀念上的話呢?因為當這個東西出來的時候,很多人發自內心的來講,說這一次國家因為媒體呼吁的也比較強烈,這一次是不是國家要給納稅人實實在在的進行稅收上的減負?但是從這個文件上來講,人家這里就沒有提到“減稅”這兩個字,所以說納稅人的這種期盼是屬于自作多情,因為什么呢?減稅不減稅,那財政部或者是國家稅務總局他肯定沒有積極性。
我們在日常工作當中就總結,加稅如山倒,說要加個稅吧,晚上財政部跟國家稅務總局連夜開會,第二天可能就給你加上了。你要減稅吧,磨唧磨唧的,多少人大代表聯名寫了多少年,個人所得稅也就是從2000調到了3500。
說句實在話,我參加工作的時候,當時豬肉一斤也就是一塊來錢,現在豬肉都漲成啥了?那個時候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800塊錢,現在同比購買力來講,光說豬肉,達到2萬塊錢也應該是正常的。但是經過人大各方面呼吁,才從2000塊錢漲到了3500。
而且這個3500。為個人所得稅這個改革,我們國家稅務總局管個人所得稅的處長,他一個人寫了200多套方案,我就不知道他怎么給鼓搗出200多套方案,就這么簡單一個事兒,要么提高起征點,要么降低稅率、簡化稅率,就這么簡單的事兒,小學生都能干成的事兒,讓他給鼓搗出200多套方案。
你說人大那幫老同志,他怎么能看清200多套方案?其實在這之前大家已經達成默契了,這一次咱就調到3500就行了,但是呢,也不能不體現我們人大代表的權威性,人大代表為人民,這時候就體現出來了。說你國務院先報3000,到時候我們把它調成3500,這樣都過得去,實際情況是這個情況。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核心原因
【李秋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真正的原因,我總結了一下。
第一,說到核心點,還是征稅的需要。為什么要國家征稅的需要呢?就是因為目前我們國家對增值稅的管理已經達到了世界絕對是領先水平。大家都知道,增值稅現在上的金稅工程已經達到第三期,所有企業你的銷項和進項在國家稅務總局的信息庫里面,必須比對完全相符以后,你才能進行稅前扣除。所以說到目前為止,一旦金稅三期工程已經完成以后,如果通過虛開或者假開,開增值稅的虛假發票來達到偷稅的目的,已經幾乎從技術手段是不可能的。所以說國家呢,但是營業稅這一塊現在還不行,因為營業稅現在屬于地稅管,但是開票方面、各方面還不是太規范。所以營業稅存在很多,比如賬外收入,因為什么呢?營業稅的票拿出去以后一般納稅人不能抵扣,這樣的話,一般納稅人,購買方他也不會強迫說你必須給我開票,而且企業銷售方在跟企業賣東西的時候還說了,你如果開票的話是一個價格,你不開票的話又是一個價格。比如說對個人來講,我去買個東西,既然它能便宜,我又回去不報銷,我肯定就不會強制地要求他去給我開發票,他哪怕開一個收據,只要他認賬就行。在這種情況下,其實造成了我們國家大量的營業稅稅收的流失。所以說到底,第一條,還是增加國家稅收的需要,當然了,這個在官方文件里沒有。
第二,政府對目前增值稅的征管體系非常滿意和自信。國家為什么要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就是因為他覺得我現在這種征管體系,當你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時候,可以說你逃不了稅,也就是你偷稅的空間被極大地壓縮,從另一個層面就會促進稅收收入的增長。關于我們國家增值稅目前的征管體系,確實得到全世界的發達國家的認可。歐盟為此專門派人來中國學習過,學習我們增值稅管理的模式,說:“你們是怎么管增值稅的?怎么管得這么嚴?這么好?”說每一張票誰過來都在那兒輸入,都得去比對,每一個都得申報,這樣你們才讓他抵扣,你們怎么能做到的?后來我們把我們的做法詳細跟歐盟官員介紹以后,他們說你們的做法到我們那兒不行,為什么呢?你們這樣算侵犯人權,人家還沒偷稅的,你就這樣勞心費神地去一張張票去驗對,你怎么知道它就是假的,你如果發現是假的,你再去檢查,我讓你來證明納稅人你提供信息的真實性,這倒有情可原。人家還沒做,而且99%,甚至100%都是對的,你還要要求他去復核這個工作,來自證清白。你的做法就是侵犯人權的,你的東西弄到我們那個地方通不過。所以說歐盟官員過來以后,就游了游長城,游了游故宮,也就回去了。這就是說國情不同,文化也不一樣。但是在中國來講,到目前為止,誰說過這種做法是侵犯納稅人的人權的?包括我們納稅人自己也不覺得,我們也非常心理坦然地配合政府,也都接受了。
第四點,就是與世界稅制接軌的需要。為什么講與世界稅制接軌的需要呢?其實在世界上總體稅制來講,基本上就沒有營業稅這個稅種,他們就傾向于貨物和勞務稅,就是貨勞稅,貨物和勞務,就沒有營業稅,主要是增值稅。我們國家發展這么多年以后,你又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又要和世界接軌,所以說你這個稅種,而且屬于簡化稅種的需要,這樣的話,既然又能增加收入,又能與國際接軌,又堵上稅收漏洞,這么好的一件事兒,政府自然就有心要去推動。所謂無利不起早,因為對政府有利,所以政府在推動這個的時候才有動力,如果對政府是沒有利的,你看吧,他會給你找出100個理由來給你搪塞過去。因為我們大家也發現,每當做一件事對老百姓有利的時候,很多部門就出來說“這是一個系統工程”,一說是系統工程這事兒就沒法弄了,為什么呢?誰也做不了主了。
增值稅的具體征收范圍
【李秋林】:關于目前增值稅的具體征收范圍,我想來簡單講一下這個,因為下一步要說營業稅。既然營業稅要改征增值稅,我們就要簡單了解一下增值稅目前的征收范圍。
目前的征收范圍呢,大家做財務的都知道,就是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第二就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主要是兩大項,你發現這就是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但是目前營業稅條例規定了九大稅目,這個九大稅目呢,其中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金融保險、文化體育、娛樂、服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這九個稅目。
在3月18號,北京衛視當時有個欄目,叫《財經峰會》,當時的主持人是叫張鴻,原來經常參加CCTV2財經頻道《今日觀察》的嘉賓,她當時是主持人,邀請的嘉賓當時是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當時我們許局長在給納稅人介紹的時候,在給嘉賓主持介紹的時候,當時第一句話就說,說我們國家現在的營業稅征稅稅目是11個稅目。
當時我也一機靈,為什么呢?這是我們國家稅務總局的老局長,他這么肯定地當著這么多電視億萬觀眾的面說11個稅目,我就趕緊回去又查了查,結果一查還是9個稅目,為什么他說成11個稅目呢?這叫習慣性思維。因為稅務局在跟納稅人講的時候總是從高不就低,能跟你多說點就多說點,能往高處說不會往低處說,為什么?這樣絕對不會犯錯誤。
其實他說11個稅目是不對的,因為個人所得稅法目前征稅是11個稅目,我們營業稅這塊還是9大稅目。這一次營業稅改增值稅,就是把營業稅里面9大稅目拿出了一目半,為什么是一目半呢?第一,他把交通運輸業作為營業稅改增值稅給改過來了。另外,把服務業里面的一部分拿出來改征營業稅,而不是服務業里面的全部。用官方語言來講,就是把生產性服務業拿出來去改征增值稅。消費性服務業,像平時的吃喝拉撒睡,吃個飯、餐飲原來都是營業稅的征收范圍,這個時候他認為是消費行為,因為這個東西頭天晚上吃進去以后,經過化學反應,第二天不知道什么東西出去了。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這屬于消費行為,他就沒有把它到增值稅改革的范圍之內。當然,官方的說法也是非常冠冕堂皇,說為了支持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他把它歸入到現代服務業里面。
營業稅改增值稅10大稅目
【李秋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列舉現代服務業里面和交通運輸業里面,它列舉了10大稅目,我給大家簡單說一下,因為可能好多人工作上非常忙,對具體的東西還稍微不太清楚。
它包括陸路運輸、水陸、航空、管道運輸四大運輸行為,這四大運輸行為,其實就把交通運輸業給細化了一下。
另外,列了六大服務業,六大服務業這就是所謂的現代服務業,這六大服務業:第一是研發和技術服務,第二是信息技術服務,第三是文化創意服務,第四是物流輔助,第九是有形動產租賃,第十是鑒證咨詢。部分現代服務業里面其實列了這六大塊兒。在列舉的六大塊,這里官方說是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活動的業務活動。具體包括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和鑒證咨詢這六大服務。具體這些內容,研發和技術服務又具體包括研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合同能源管理,還有工程勘測勘探。這是研發服務里面的具體內容。
研發服務,我想我們在參會的一些企業,可能在這方面也會涉及到,他說的研發服務,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技術轉讓是指轉讓專利或者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技術咨詢是指對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等業務活動。第四是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合同能源管理這也是國家一個新型的服務行業。第五是工程的勘察勘探,和我們在座的企業估計關系不大。
第二大項是信息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利用計算機、通信網絡等技術對信息進行生產、收集、處理、加工、存儲、運輸、檢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務的活動。具體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等。這是信息技術服務的具體內容。
另外還有一個方面,這一次也非常有亮點,就是文化創意服務被列入了這次改革的范圍。文化創意服務就包括設計服務,包括商標、著作權的轉讓服務,包括知識產權服務,其中還包括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這就是文化創意服務它列舉的具體范圍。
另外是物流輔助服務,這一塊兒和我們企業關系不大,我們就把它略了。
另外來講,有一個有形動產的租賃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這一次被列入到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范圍。其實說句實在話,大家,包括在座的很多企業,更迫切地希望能把不動產的租賃服務列入到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范圍。因為我們很多企業它的服務業,包括我們在座的服務業,有些軟件公司,這些服務業,我們好多房屋都是租賃過來的。你租賃過來以后,其中我們主要投資的設備,可能第一是前期一些辦公設備;第二是人工費;第三,很大的一塊支出就是房屋的租賃費,但是恰恰這個房屋的租賃費,不動產的租賃費,這一次沒有納入到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范圍。也就是說當我們被定性為增值稅,原來是營業稅納稅人變為一般納稅人的時候,剛好你最大的一筆支出或者最持續的一筆支出就是你的租賃費,房屋的租賃費、辦公場所的租賃費反倒不能得到抵扣。所以說從這一點來講,你就能分析出來,國家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目的何在,只要說有可能會對納稅的稅收在減稅方面構成重要影響的,人家就暫且不提,放放再說。
另外是鑒證咨詢服務,這一次這個鑒證咨詢服務也納入到這個營業稅改增值稅范圍。這里面包括有三塊,第一是認證服務,第二是鑒證服務,第三是咨詢服務。這個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計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業務活動。這一塊我們在座的企業有可能就會有這種企業。第二是鑒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為委托方的經濟活動及有關資料進行鑒證,發表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具體又包括會計、稅務、資產評估、律師、房地產土地評估、工程造價的鑒證。這一次的鑒證服務它列舉得非常明晰,它后面沒有等,也就是說是列上名單的,這一次都在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范圍,沒列上名單的,那就等下一次再列名單。第三是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財務、稅務、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營業稅改成增值稅之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肯定是擴大的,因為是把原來營業稅的一部分征收挪到增值稅這一塊來了。相應的營業稅的增值范圍是縮小了,原來一部分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變成了增值稅納稅人,這是個最明顯的變化。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具體變化
【李秋林】 第一,主管稅務機關發生了改變。原來營業稅是由地方稅務局,由地稅局來征收,你改成增值稅之后就由國稅來征收了。
第二,是財政預算模式也發生了改變。“營改增”之前,營業稅的收入是全部歸地方所有,中央財政不參與分成,而增值稅屬于地方與中央共享稅,其中75%歸中央,25%歸地方。“營改增”之后,作為過渡性政策,原來屬于征收營業稅的改為增值稅的部分依然全額屬于地方財政,不執行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分配機制。當然這是個財政宏觀的東西,財政分成問題,和我們納稅人無關。
第三是“營改增”之后,企業這個適用稅率和技術依據發生了改變。因為原來交通運輸業它的營業稅適用稅率是3%,改征增值稅之后,它的增值稅稅率定為11%,由3%是改為11%,這個其實是增加了非常多。另外是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原來營業稅適用的稅率是5%,改為增值稅之后是改成了6%。這樣的話,提供有形動產這個服務,這一塊增長額度是非常大的。改征增值稅之后,提供有形動產的租賃服務,它的適用稅率,在增值稅方面它適用的增值稅一半稅率,就是17%,這就是營業稅的最高稅率了,就是17%。
下面我們大家簡單地了解一下上海試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具體情況。因為咱們國家這一次為慎重起見,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政策首先在上海進行了試點,不是在北京試點,而是在上海先進行的試點。這個試點的時間是從2012年的1月1號開始,在上海市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就是剛才列舉的那10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行為,在上海進行了試點。試點的目的,大家肯定就是說是為了再了解一下“營改增”在運行期間會發生一些什么情況,有利于改進。總體來講,還是遵循著咱們摸著石頭過河這種精神。
“營改增”帶來的實際變化
【李秋林】:上海物流業試點以來,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進行了一下稅收的調研,實際運行兩個月以后,它進行了一下調研。結果從他們調研的情況來講,說物流企業從事倉儲貨代等物流輔助業務,其稅收的負擔基本持平,或者是增加不多,多數企業可以自行消化。裝卸搬運服務和貨物運輸服務從3%的營業稅稅率調整為11%的增值稅稅率之后,上調幅度較大。也就是說實際試點企業來講,營業稅稅負的實際情況變化是,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它1月份實際稅負比營業稅稅負上升了3.4個百分點,增幅高出1倍還多。上海佳吉快運有限公司1-2月營業稅實際負擔率是1.63%,實際負擔率上升了189%。上海中遠物流公司,1月份改征增值稅,這個實際的負擔增加了215%。
從實際運行情況來講,從他們調研的情況,企業的實際稅負是大幅度增加的,這也是在我們意料之中。
營業稅這一塊來講,原來這些服務你可抵扣的東西,因為已增稅它是購進扣稅法,就是你買來東西了,你取得增值稅的發票了你才能抵扣。現在,像提供服務業這一塊,它有時候的購進,很多購進都是一次性的,比如交通運輸業,它可能主要是運輸車輛,這些設備他是一次購入。他購入以后,日常發生也就是有維修費或者燃料這些費用。它大項的支出,在這之前它可能就因為原來的固定資產這一塊,2009年之前是不允許抵扣的,
而且作為營業稅納稅人,也是增值稅上稅的小的納稅人,你是不具備抵扣資格的。就是你所發生這些大項的支出,你采購的這些設備,你所發生的支出這就附帶了增值稅,它是不允許抵扣的,這個你無法抵扣。在這種情況下,“營改增”之后它允許你抵扣了,但是你是一次性抵扣,你日常的消耗大多的是一些人工,各方面這些費用支出。這些費用又取得不了增值稅發票,也不在增值稅的注冊范圍內,所以實際稅負和“營改增”之前大幅度提高,這是非常正常的。在這之前,其實政府心里肯定都有底,只不過是遮遮掩掩一直沒說。
北京“營改增”進展現狀
【李秋林】:下面簡要介紹一下這個“北京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進展情況,這也是可能我們在座的大家比較關注的一個地方。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在這方面,我們北京已經落后了上海一步。所以呢,我們北京市相關領導也是非常重視,也覺得北京作為首善之區,沒有爭取到這個第一,這個情況也覺得是個缺憾。
所以,在2011年12月22日《北京日報》就報道,中共北京市委十屆十次全會在12月19號到21號召開期間,市委書記劉淇特別提出要積極申請爭取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改革,依靠改革調動什么什么,這下面就不說了。然后北京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在2011年12月28日就對外統一發布了北京申報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改革的新聞,指出北京市政府正式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申請,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的試點,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節營業稅的稅收。
北京市為什么這個態度非常積極?剛才咱們也講了,無利不起早。因為北京市到目前為止,咱們這個北京服務業占GDP的總量,在2010年已經達到了75%。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大量的制造業和生產型企業都在北京慢慢給弱化以后,服務業的成長必然成為稅收的主要來源。在前面咱們也分析過,服務業這塊的大多數來交這個營業稅,而營業稅的征收或者管理有很多漏洞,造成大量的稅款流失。所以這種情況下呢,如果將來營業稅改成了增值稅,把原來營業稅納稅人納入到這個試點范圍以后,改為增值稅征收,這征款的力度就會大大加強,必然相應地會增加財政收入。
另外,北京市“營改增”的方案肯定是必須首先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研討、申請,然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再向國務院進行申請,國務院批復以后,再進行推廣和執行。
據我了解,下面和他們稅務人員去溝通的時候,北京市在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方案里面,把上海那個試點的方案又進一步進行了擴大,它申請的范圍進行了擴大。它是計劃將教育培訓和醫療衛生行業納入試點范圍。為什么呢?因為在北京來講,全國最優質的教育資源或者培訓機構都在北京,而且最優質的醫療資源也都集中在北京,一旦說是如果把教育培訓和醫療衛生這兩個行業納入到試點范圍之內,必然會非常大地促進稅收的增長,而且會引起非常大的震撼性。但是據了解,擴大這個方案,就是把教育培訓和醫療衛生,這個擴大方案報到國務院以后呢,據說是國務院擔心范圍過大,害怕弄出亂子。所以官方正在財政會商評估,尚未具體定稿。
具體呢,有個信息說計劃是在7月1號在北京進行推開,定點以后在北京推開。在這之前,稅務局已經是向很多的納稅人已經發放了一個調查,關于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申報資料的詳細情況的調查,好幾十頁的資料,這個我都看過,在進行摸底。就北京市稅務局“營改增”這個稅負調研以后,北京市稅務局他們自己也做了一個調研。它們調研的情況是交通運輸業稅負將增加,目前是3%改后是6%,其中涉及到,因為現在的交通運輸業,它很多設備,交通設備它是以前購買的,它以前購買那些設備它沒抵扣過進項稅,增值稅沒抵扣,這個怎么來處理?現在這也是北京市,在這一塊是個比較頭疼的一個事情。
因為現在的設備,比如現在買了1000輛車在出租,但是這些設備,這些車輛它以前沒有進行過進項稅抵扣,你突然間,一下子讓它全部改成增值稅的話,會極大地增加它的稅負。因為原來它就是,交通運輸業這塊原來就是5%、3%,一下子提高到6%,就增加了一倍還要多,在這種情況下它沒有可抵扣的進項稅進行消化,必然增加到企業的稅負。稅務局這一塊現在有一個初步的方案,就是能不能夠允許營業稅,這些原來交通運輸業這些企業,把它存量的這些資產按照靜止讓它進行進項稅的抵扣。但是這個實際的可操作性非常難。因為一旦出現這種,讓企業自己申報,這里面就會作假,你讓稅務局去復核,稅務局的力量是根本達不到。因為就我們海淀區來講,我跟國稅局在一起的時候他們就說,光海淀區“營改增”這個范圍的企業它就達到16萬家,就可能會達到16萬家。在這種的情況下,稅務局挨家挨戶調研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它調研的結果是現代物流業將會得到大力的發展,但稅負未必降低。
第三,是“營改增”之后,說最能獲益的將是租賃業,特別是租車行業。根據他們的調研情況說,因為根據目前增值稅的條例,說用于消費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這些增值稅進項稅額是不能抵扣的,但是根據規定,是專門用于非應稅項目的這些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這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后,就是說你買這個車雖然是要租賃,正常的話過去來講你就是服務業,屬于服務業的納稅人,屬于營業稅納稅人,你購進這個小汽車是不能抵扣的。但是“營改增”之后呢,因為這些設備,你購進這些車輛,小汽車這個進項稅它就可以抵扣了,在這個時候來講,對這個租賃行業,特別是汽車租賃業是個極大的利好消息。
“營改增”對企業的具體影響
【李秋林】: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具體的影響在下面有幾塊:
第一,是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在“營改增”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將得到空前的重視。因為營業稅它實行的是購進扣稅法,它是憑票抵扣。第一,你要有采購,第二,你采購以后取得這個發票你要合規,而且在稅務局的系統里頭經過比對以后,它是完全能夠比對上的。就是賣方和買方你的信息完全一致,這樣情況你在下一步才能夠進行抵扣,所以說沒有增值稅發票,你是不可能進行抵扣。過去作為服務業時候來講呢,你如果當時交的是營業稅,關于你購進這一塊幾乎不用去考慮發票的問題,只要發票真實就行,不會考慮這一方面問題。因為你拿過來也沒法抵扣,因為你是按照營業收入,按照營業額你是全額去交營業稅的。跟你購進這一塊幾乎沒有關系,除了少量的我們國家這個營業稅方面一些,有差額征稅這些方面的規定之外,但是那個都是非常了了的。
另外,是增值稅在購進貨物或加工、修理、勞務時,過去是為按規定取得合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些過去是,你如果沒有規定的話,你企業是要全額負擔,進到你的生產成本里頭去的。所以說增值稅這個發票,你如果不能取得正確的發票,專項發票,你將來是要承擔這個成本,等著加大這個企業的成本。所以企業肯定會在這一塊非常得重視。
第三部分 稅法對資本市場發展的影響
【李秋林】:今天我們利用這個時間,結合中關村這一塊,講一下,目前我國稅法對資本市場發展的影響。我為什么要講,這里有三個案例,這三個案例實實在在都是發生在我們中關村地區,而且這些案例都是我自己親手經歷的。可能對我們資本市場這一塊有一些借鑒,這樣的話我們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我們目前的稅法對咱們國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的發展方面有哪些影響。
這個案例背景我總結了一下案例,就是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這我就不太具體說了。它基本情況是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被當地主管稅務局進行納稅評估,并進行稅務檢查,并且是向其出具了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它處罰的主要情況就說是,第一,印花稅方面,說2008年以來簽訂的購銷合同等未足額貼花,金額約29.6萬元,0.5倍罰款約14.8萬元。我這些情況都是從它那個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里給摘出來的,但是只是把企業這個名稱都給隱去了。第二是個人所得稅方面,是2008年以來少交個稅約338萬元,0.5倍罰款約173萬元。它這一次檢查又是地稅稽查局查的,主要查的就是地方稅種。其中光個人所得稅這項是大頭,就查出了338萬元。它的個人所得稅主要是什么形成呢?主要是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轉增股本,個人股東未按規定納稅,其他涉及到的給員工的差旅費補貼,就是每人每天是40-50元的標準,未繳納個稅,職工的探親路費未繳納個稅。這就能看出來,我們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法,可以說你在企業里一點光也沾不了,稍弄點福利可能就會納稅。其中是最主要的就是關于這個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轉增股本,個人股東未按規定納稅這一條規定。
它這一塊來講,就是說是,具體是一個什么情況呢?因為這一家企業也是一個股份公司,是個高新技術企業。這個企業原來的注冊資本是2000萬,企業下一步也有上市的計劃,想擴大這個。既然要上市,咱們那個上市要求上,對注冊資本這一塊肯定是有要求,在《公司法》里有明確規定,你必須注冊資本達到多少多少以后你才能進行申請上市。這個時候咱們企業股東,因為又都是個人股東,這些股東經過多年的積累以后,確實在留存收益,在企業的利潤里面積累了一些利潤。這些利潤大家沒舍得把它全部都分了,給花了,這時候呢,企業說咱們把它轉增股本吧,也是為了將來這個企業發展的需要。這樣的話它就用它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了個人股本。但是根據我們國家這個規定來講,稅收政策規定來講,是如果說股份制企業里面是法人股東轉增股本,這個是暫不征企業所得稅的,但是如果是個人股東轉增股本,用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這個是要按照比照股息紅利的分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就因為簡單的一個轉資,一個增資行為,企業其中個人有20%的稅款已經到位了,這個先繳稅款。而且將來這個企業上得了市,上不了市還不一定。就是說的這個通俗一點來講,這個錢還沒騙到手,已經先讓你出一部分錢,還不一定能騙到手,就你要出一部分錢。而且這個對民營企業來講這個行為非常普遍,特別是對我們中關村有些高科技企業來講影響非常普遍。
在一塊來講,企業當初對我們來講,它是提出了兩點要求,第一是因其近期有上市計劃,申請協助免去稅收罰款。企業甚至說稅都認了,說我交這338萬稅,我交,但是0.5倍罰款能不能協助一下別再罰了?為什么呢?將來我要上市,如果有這個罰款記錄的話,將來……因為根據證監會的要求,企業上市其中需要提供一個文件,這個文件是什么文件呢?就是要提供企業前三個年度你的納稅證明。這是在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辦公會上,在64號文件里面是有這個要求的。就是你企業上市可以,上市之前在提供證監會的文件里面要提供一份文件,就是企業納稅證明。這個企業納稅證明要說明一點,就是企業不存在發生偷漏稅的行為,也就是稅收這一塊不發生偷漏稅行為,你才過了關。如果說你在企業發生偷漏稅行為,你這個企業首先在法律方面有很大的瑕疵,我不敢保證說你過不了關,上不了會,過不了會,但是肯定是巨大的瑕疵。你一個企業在社會形象上來講,連稅都不能做到正確納稅,誰能保證以后你這個企業是經營是合法的?所以說證監會這方面是有要求的。
而且這個稅收證明要來自于兩個稅務機關,一個是地稅局的,一個就是國稅局的,兩個稅務局都要取得這個稅收證明。稅務局在取得這個稅收證明的時候,它一般情況下它會對你這個企業前三個年度,就是你申請的前三個年度,你的稅收要進行一次檢查。因為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你讓稅務局給你出這個證明的時候,你買這個良民證的時候,稅務局說我必須看看你到底是不是良民。我沒檢查呢,我怎么給你出這個東西,如果我出這個東西,將來你查出問題,我是要承擔責任的。所以稅務局都會對企業前三年進行檢查。地稅局呢,會給你出具一個納稅人涉稅事項證明函,國稅局會給你出一個稅務事項告知書,國稅和地稅同一個事情,出的兩個結論的東西不一樣。所以企業也非常擔心這個,因為它將來要上市,也非常擔心在稅收上過不了關,所以申請讓我們給協助一下。而且企業這個協助的要求真是不高,他就說我稅我交了我都認了,罰款能不能不交?其實罰款可能在某種程度來講不是心疼那點錢,而且將來可能對自己企業長遠發展可能會形成一種阻礙。但是目前我們國家這個稅法,對這塊的要求它就是這樣規定的。
另外企業還有一個要求,就是,申請企業因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轉增個人股本,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稅款能不能夠延期至企業上市,個人股東的權益實現后再繳納個稅,企業有這樣的愿望。那怎么說呢?說將來我企業我上市了,我這股票你,大家都知道,股票一上市肯定是要翻好幾番,這個時間我實實在在手里也有了錢了,我再把這個個稅交了行不行?這是企業當時委托我們的事情。
稅務機關處罰的政策依據,人家也是有法可依的,為啥我們剛才講了。跟稅務局咱們是要講法,它雖然不講理,但是它應該講法。它所有的行為也必須有法可依,因為如果無法可依的話,我們作為納稅人來講是可以提起抗辯的。它在(國稅發[1994]89號)文件里面第11條,這是1994年的時候有這個規定。1994年的情形,那個時哪有這么多新型資產階級出現,哪有這么多個人在搞這些企業,也幾乎就沒有個人股東這一說。但是1994年稅制改革那個關鍵點,當時下了一個文件,就是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的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這就是1994年下發的文件。在這后面,政策的執行當中還是有不清晰的地方,為啥我剛才也講了,咱們國家的稅法它就是補丁法,一個接著一個來。因為在執行當中政策依然不明確,(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對199489號文件又重新做了補充,說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這是用資本公積金來轉增。這個資本公積金,這里稅務局用了一個會計的概念,或者用了一個財務概念。這就是我們在國家的稅收立法當中經常犯的一個低級錯誤。稅收概念和財務概念它是不等同的,所以我們,因為國家稅務總局原來就是跟財政部分出來的,所以是財政不分家,經常借用財務概念來規定稅收政策,會產生非常多的歧異。為什么呢?它這個資本公積金,因為我們在座的搞財務的都知道,資本公積金這個核算科目,在老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里面,它核算的內容是不一樣的。你這個時候來講,你用一個會計的概念來解釋一個稅收的問題,就會產生很多歧異。但是第二條的規定是,股份制企業用盈余公積金派發紅股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稅征收。再次強調,1997年再次強調要對這塊進行征稅。
另外,那時候各地要嚴格按照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執行,沒有執行的你要盡快糾正,這是又做了一個補充規定。所以這塊來講,由此可見,這個稅務機關在執法上它是有法可依的,到目前為止,這個在政策上沒有突破,也就是說我們這個企業你如果是想在這塊取得突破,必須在立法上取得突破。但是呢,從立法上突破難度是非常大,難在哪里呢?沒有人替企業去發聲,沒有人去講這個事情。咱們國家立法,或者干很多事情都是一樣,就是會哭的孩子吃奶多,你要不吭,或者你哭了我聽不見,我就裝著就沒有。在立法方面這種情況是非常普遍的。所以說這也需要企業各方面你進行一下呼吁,你如果不呼吁這個情況,大家都知道這個事情,而且都覺得這個有點不合理,因為什么?咱們稅收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叫納稅必要資金的原則,也就是說你繳稅要有相應的資金流入,你沒有錢流入拿什么去繳稅呀?不能因為稅收問題來干擾企業的正常經營行為,這是稅收的中心原則。但是,說是這樣說的,實際執行當中我們就看出來了,其實這就是簡單企業的一個轉增資本行為,那么就已經,幾百萬的稅款就已經到位了。這就是說錢還沒有到位,實實在在的現金流,它的一分錢沒流入,根本就沒拿到錢,這樣的話,但是現金的流出,稅款的流出已經在等著它了,這已經違背了稅收的中心原則,也違背了納稅必要資金原則。當然這個納稅必要資金和稅務中心原則這是個國際標準,是國際通用的原則,我們中國的稅收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這是第一個案例。我覺得這個案例,因為就發生在我們中關村,所以這塊我覺得對大家,可能是包括某些將來有上市計劃的,有增資擴股這些影響的,大家可以這一塊參考一下。
這里還有第二個案例,也是剛剛我給出了一個咨詢意見。這個企業是怎么說呢,這個案例是怎么發生的。企業在被投的企業上市之前已經取得了被投的企業的股權,也就是說是股權進取。那么這個企業上市以后呢,它要賣,一旦這個現實股解禁,它這種賣的是股票,也就是通常我們通俗講的就要股權進、股票出。像這種情況下,企業在證券市場上以出售股票的形式將這部分股權進行轉讓,這種股權進,股票出的交易行為,是否屬于營業稅規定的轉讓金融商品?如果說你這個企業定性為,像這種行為定性為轉讓金融商品,那么按照轉讓金融商品營業稅的規定,你就應該按照差額來征稅。也就是說以你這個股票的市場轉讓價減去當時取得股票原始股,這個股權最初始的投資成本,一般情況下我們就按照一塊錢來界定。這樣的話,再乘以這個金融商品,它這個適用稅率是5%,乘以5%。我們大家知道,在前一段時間,特別是我們這個股票市場行情非常好的時候,這個股票一開盤就能翻好幾十倍。最初其中原始股東,大家都是1塊錢一股。結果,因為我輔導一家企業,我看了以后,第一天開盤就漲到了88塊錢,第一天沖到88,就是每股漲到88。如果我們原始股東你當時取得了股票的1塊錢的話,那么87塊錢你再乘以5%,你就是要繳稅了,交營業稅,還有它的附加,既然交了營業稅肯定有附加。也就是說這一塊的金額是非常大。而且有些個人股東,它這個個人大股東,就這一項就可能就涉及到上千萬的稅款。我現在接觸的這個案例,他們自己初步估算,如果說把我們定性為這種情況,涉及到的營業稅這一塊大約有4000多萬。
這個問題我經過研究以后,我給它發表了一個意見,當然我所有的專業意見都是必須有政策依據,有法可依的。這個政策他們也咨詢了稅務局,稅務局說兩個觀念,說第一,從法理上來講應該征營業稅,為什么呢?它說你看,你買得是股票吧?因為金融,你的股票就是金融商品吧?所以說你是轉讓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應該交。而且從稅務局的角度來講,說句實在話人家又留了一手,你交,交唄,你到時候如果說是給你退的時候給你退,當時企業心里也一嘀咕,就是剛才我說那個情況。你交了以后想退,那可能到時候沒人給你照這個臉,誰也不會說,而且是幾千萬的稅款。而且這個企業,這僅僅是其中一筆業務,他很多業務都是像搞這種投資型的業務,一旦這個業務定下來要繳稅,后面很多業務,接二連三那都涉及到營業稅的問題。我當時研究這個稅收政策以后,我就給它出了一個專業意見,因為我是怎么研究呢?就是當時財稅[2009]111號文件當時說是對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暫免征收營業稅的。也就是你個人取得這一塊,它是暫時不征營業稅。但是如果對法人、對企業,你轉讓的這個金融商品來講,它這里沒有說。也就是如果單純從這個文件來講,它只是規定了個人從事上述業務暫免征收營業稅外,其他非金融機構發生的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都要繳納營業稅的。
然后我們再看一下,買賣股票是如何繳納營業稅。國稅發[2002]9號文件,第14條有說,說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按照股票、證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說股票轉讓,它是以營業額為買賣股票的價差收入,即營業額等于賣出價減買入價。而且規定說,股票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賣出價是指賣出原價,不得扣除賣出過程中支付的任何費用和稅金。這是關于說既然股票轉讓要繳稅,那么怎么來計算這個營業稅?它就只是說買入價,這個賣出價減買入價,而且買入價怎么定義。賣出價是個市場價,這個非常好理解。
我研究以后我認為,通過以上政策規定,我們可以判斷,說以上所述作為金融商品的股票是指買入時為股票,賣出時也為股票的情形。其股票轉讓金額的計算規定更清晰地指出,是股票買入價而不是股權買入價。根據這個2002191號,對于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轉讓股權是不征收營業稅的。也就是說在股票和股權這個轉讓當中有兩個文件,轉讓股票這個東西,這個確實是征收營業稅的,它這里邊有規定。但是股權轉讓這一塊,財稅2002191號文件說,明確規定,說轉讓股權是不征收營業稅的。這里面就是說是,像這種情況它是股權進、股票出,究竟屬于不屬于這個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呢?我分析以后我認為這個,企業發生這種股權進、股票出的情形,目前應不是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因此企業不用繳納營業稅,這是我提供的專業意見。
另外是,我們就此類問題,也與部分稅務人員進行了溝通。這個問題我跟稅務局溝通的時候稅務局是這樣說的,因為各個層次有不同的理解。主管稅務局說應該征,原則上按買入時,買入價你按照1塊錢來扣除。我又跟市局主管營業稅這個處長也進行了溝通,處長給我的答復三個字,說“不好說”,說具體還得問主管所。他又給踢回來了,說不好說。但是我分析以后,我覺得這個稅務人員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因為他構不成轉讓金融商品的要件。金融商品要件剛才我已經說了,什么買賣,都是在證券市場,買入是股票,賣出也是股票,在這種情況下才構成買賣金融商品的要件。現在我進來是股權,賣出是股票,我構不成這個要件,所以說站在有利于納稅人原則這個角度來講,你是不應該在,沒有明確這種股權進、股票出的情形為營業稅征稅范圍的時候,你是不應該征收營業稅的。而且在這之前也有文件規定,2002年191號文件也規定很清楚,轉讓股權是不征收營業稅的。所以當時就給它出了一個專業意見。而且在這之前,沒有和我進行溝通的情況下,他們也咨詢了司法會計事務所里面的兩家,一家是普華,一家是德勤。普華經過兩個月的研究,組織了一個專家組,得出的結論和我是完全一致的,包括德勤它得出來的結論完全之一,而且在這之前我們沒有經過任何溝通。而且人家普華光這個結論它就研究了兩個月,所以人家這個研究,也是按照兩個月來收費的。我想我們知道,司法的收費主要是按照人家你的工時,按照人家給你的工時、勞務,人家是按照這個來給你收費的。所以說是時間越長、參與的人越多、級別越高,到時候收你的錢越多。我不管這個事給你辦得怎么樣,結果怎么樣,但是我付出了,我必須先拿錢,這是人家這個,人家也是根據國際慣例來這樣搞的。但是我給他出這個意見從頭到尾說句實在話,也就是不超過兩個小時,所以說要按照我這個標準行為跟它收費,你跟司法沒法比,但是結論是完全一樣的。就這一個結論,就這一項業務,它企業最起碼是幾千萬的稅款,可以說暫時不要交,最起碼幾千萬稅款暫時不用交。就這幾千萬稅款,等將來說國家政策再明確了,國家政策明確也不會往前追訴。原則上來講是實體法從舊,程序法從新。也就是說在這個實體法,像這種具體的這種政策規定它就是一個實體法的范圍。它規定以后往往也是這樣說,說以前已征稅款不予退款,未征稅款不在追繳,往往是這種結論。所以說你企業,有些企業你交了稅款以后你想退,估計是不會,這個很難了,因為國家也考慮到你一旦說是原來征錯了,再給企業退,這里面非常麻煩,而且會跟稅務機關發生很多糾紛。所以說國家在規定政策的時候也會會告訴你,征了不退了,沒征的咱們就不追征,以后再說,按照以后的新標準來執行就行了。
另外,講第三個案例,就是從有限合伙企業分紅的股息紅利,如何進行稅務處理。這里面我想是有些合伙企業,因為我們這個中關村,現在有很多企業在搞這個私募,搞這個PE。這一塊來講,它們有很多企業采取的就是這種,設立企業的時候設立有限合伙這種模式。但是有限合伙分回來這個紅利,投資和被投資企業分回來這個紅利,這個股息究竟如何來處理?在稅收上如何來處理?還是那三個字,到目前為止不清楚。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意見也不一致。就財政部,就國家稅務總局的意見來講,這一個因為從企業,被投的企業,分回的股息紅利已經都是稅后了。這種情況下已經是稅后收益,如果再進行征稅的話,并到投資方再進行征稅,不作為免稅進行征稅的話就存在重復納稅的問題。財政部答復說不行,為什么呢?財政部說你看看,咱們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3條明確規定,只有說除了居民企業,投資與被投資企業,被投資居民企業超過12個月以上的分回的股息紅利,才屬于免稅收入。像這些,而且說指的是直接投資,像這些投資方通過PE公司、合伙企業再去投資另一個被投資方,從這些被投資方分回到PE企業,再分回股東,像這種是不屬于直接投資,屬于間接投資。在目前的稅法情況來講它不屬于免稅范圍,它不符合免稅收入的條件,既然不免稅,就應該征稅,現在是這種態度。而且這一塊涉及的金額也是非常大,如果說是你這個企業,如果這個企業如果說認定說你這種行為不屬于免稅收入,那么必然直接造成你企業重復納稅。第一,如果你投資的企業是25%的稅率,首先你已經交了25,如果分回來再讓你補交,你不屬于免稅收入,你又交了25%,就企業所得稅這一項來講50%進去了,也就是你這個投資收益有50%又變成稅款了。
國家這一塊規定的,它倒是在這塊來講,它政策上是在2001年時候有一個政策,到目前為止也已經過去10多年了,這個政策這方面也沒有大的變化。說國稅發200184號第二條規定,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股息、紅利,這個利息的征稅問題,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紅利。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關于個人所得稅方面的問題。這也就是說如果是你是個人股東,你從這些企業分回的股東紅利,你這個是要征個人所得稅的。對于法律合伙人來說,如果征稅勢必造成重復納稅,應該作為免稅收入,但是因政策不明確,需要與稅務機關溝通。就這一個政策如果說不明確的話,直接影響到我們很多合伙企業去參與投資你這個稅負,直接的稅負,而且稅負可能會是成倍的這種影響,這肯定也影響了企業的投資這種發展。
但是深圳市政府,還有北京市政府在這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深圳市規定說合伙人股權投資基金從被投的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收益,屬于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后收益,該收益可按照合伙企業約定直接分回給法人、合伙人,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他這個說是其企業所得稅按有關政策執行,怕就怕這個有關政策,不知道有關哪個政策?它這里說要按照它這個意思來講,是屬于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收益,也就是說已經交過稅了,應該屬于免稅收入。但是這是地方政府,這是深圳市地方政府規定的政策。但是根據我們征管法的第三條來講,我們國家的稅法只有是法律和國務院,也就是人大和國務院能夠制定稅法,其他任何地方政府都無權制定稅收政策。這些政策可能在當地也可以暫時得到實施,但是如果真是站到國家稅務總局這個層面去全面地進行檢查的話,那這個政策它是不認可的,所以這一塊就直接會影響我們企業的收益。北京市這一塊比葫蘆畫瓢,把深圳市那個政策也進行了照搬。
這是我今天講的三個案例。
第四部分 企業面臨的節稅問題
【李秋林】:在來這里給大家討論之前,我們一些同事就跟我講,說能不能把節稅這方面,因為企業都比較關心,稅負比較重,跟大家來討論一下。
其實從我個人跟企業打交道,在稅收方面這20年經驗來講,我們通常所說的這個稅收籌劃或合理避稅,通俗的來講一句話,其實跟稅務機關的關系就是叫做虎口奪食,或者是與虎謀皮 ,具有非常高的風險性,但是說沒有風險也就沒有收益。我們的意見,我們在實際工作當中的意見,就是首先減少企業不必要的稅收支出,減少企業的稅收風險,這就是對企業一種稅收上的,效益上的貢獻。你本身做的如果漏洞百出,我們這個稅收風險非常多,讓稅務局來了以后查出全都是毛病,除了罰款、又是滯納金,等等一系列這種損失的話,如果造成這種損失的話來講,你這個節稅措施根本是不劃算的。
而且我們國家稅務機關在工作當中有個非常重要的工作思路,在稅收上,其中有個24字方針,其中有一條就是反避稅原則。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說你堂而皇之地去搞一些非常明顯的稅收方案的話,這個就有可能會遭到反避稅調查,然后就給你定性為偷稅。因為人家不認為節稅,它就構成你就形成偷稅了,在這種情況下一系列麻煩就會來。這時候我們就需要確確實實認識到,這個稅收政策目前為止,利用稅收政策目前的滯后性或者它的固定性、它的特性來引導我們企業這種業務行為。
就剛才我們舉那個案例,舉那個例子,就我說那個關于那個股權進,股票出那個營業稅例子,其實我們就是用了稅收政策的延后性,或者它的固定性。你既然國家稅法你目前規定,沒有明確規定這是征稅范圍,我就說它不構成征稅,我就不繳稅,這個東西我們到法庭上是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在這塊來講,我說句實在話我是非常自信的,因為我們在跟企業,這些企業涉及的金額都非常大,如果你一個意見出具不當,那就給企業造成的損失那就不是個小損失,這個麻煩會非常大。從《民事法》的角度來講,因為我們的專業意見造成了企業的損失,我們也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所以說不是鐵板釘釘的事,非常過硬的事,我們是不會去這樣做的。所以這就要求,無論是專業機構,還是你這些服務人員,你必須具有非常過硬的專業知識,還有對中國目前的稅收現狀要比較清晰的認識。
企業節稅的幾大思路
【李秋林】:企業節稅方面,一般情況下它大致也就是幾個思路,其實企業稅的主要思路就是來自于兩塊,第一少繳稅,就是減少納稅,這是最核心的目的。第二是,如果不能少繳稅,能不能延遲納稅,就是推遲納稅時間。這樣的話就是贏得稅款的資金使用價值,這也是個節稅的思路。
另外,采取恰當的節稅方法方面,我簡單地總結了一下,第一,就是縮小稅基。因為我們國家任何,幾乎所有的稅種它在征稅的時候都有一個基礎基數,你縮小這個稅基。比如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和限額內實行各項成本費用扣除和攤銷的最大化。比如通過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這個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其中有一個政策,符合條件的企業是可以實現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也就是說本來你是10年能夠攤完的,它甚至可以說允許你在三個月之內把它給攤完,當然是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要求。在這個時候你就是提前把這些費用在稅前扣除以后,你相應地當你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款就肯定減少了,稅款流到企業了,就成為企業的資產了,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利用企業這個貨幣資金帶來資金使用價值去創造新的價值,這也是一種新的方式。另外還有一種非常理想的狀況就要適用降低稅率。比如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認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目前為止我們國家規定是15%的企業所得稅率,但是一般稅率它是25%。如果說我們能夠申請到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那么就是一勞永逸的事,一下子差了百分之十個點,企業所得稅稅負就差出40%。所以很多企業都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最近我看披露了證監會對上市企業或者擬上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這個認定,現在這個管理是越來越嚴格。因為在2010年的時候,國家審計署對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系統進行了一個審計。在有一個省對稅務機關審批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了審核,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企業是85%,也就是只有15%的企業經得起檢驗,85%的企業都是偽高新,達不到高新企業認定的條件。但是,如果是你真正達到條件的這種情況下,那自然就給企業會帶來直接的這種,直接降低企業的稅負,帶來直接的稅收利益。
第三點,是合理歸屬企業取得所得的年度,這個是什么呢?這個也是給企業,國家有些稅收優惠政策。你比如說我們國家的西部大開發政策它其中有一項,五免五減半。就是在前十個年度,你這個企業你這個所得,前五年有所得的話給你免稅,在后五年它減半征收,或者按15%的稅率來征收。到了十年以后這時候這個企業才可能會出現,按照正常25%的稅率去繳稅。在這個時候,你企業就可以通過合理的來確認你這個所得的年度來達到減稅這種,或者少交稅款或者減稅的目的,利用合理的這種方法。因為如果你把它放在減稅年度或者免稅年度,自然你這個稅款就少交了,你的所得總量是不變的,但是稅款來講它肯定是有所差別的,而且差別會非常大。
在上面這些方法使用過之后,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比較被動的,就是可以做到延緩企業納稅的期限。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有些政策法規來講。比如[國稅發財稅200959號文件],說企業重組它分為兩種方式,說可以采用一般性重組,也可以采用特殊性重組。當你達到某種條件的時候,你就可以進行特殊重組。這個特殊重組是可以把你當時所得,你資產重組的所得延后五年進行納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說你在企業進行重組的時候,你就要盡量去比照國家稅法規定的符合重組的條件你去操作。其實有時候就差一點,比如股權的那個比例,比如這個要求達到70%以上你才能符合特殊重組,你如果當時就是65%,你如果再調節一下達到70%,你這個股權滿足這個條件不就達到了嘛。在這種情況下,你最起碼當年就不用確認你這個轉讓的所得。這樣的話就把這個稅款給節省下來,節省下來用于企業的經營,這是一種方式。
今天利用大家寶貴的時間,我就說了這些東西,這個時間比較倉促。以后大家在工作方面有這方面的問題咱們可以進行溝通。我今天給李科長也講了,大家來自于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單位,相識本身就是一種緣分,所以說是我也希望在專業方面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幫助。謝謝大家!
【主持人】:好,謝謝李秋林。我想稅收跟我前面開頭講到的一樣,就是說稅收對企業來講,確實是企業調節自己的收入,或者是國家調節全民收入的一個均衡器。那么稅收如何更加均衡地反映企業的營收情況,那么對每一個企業非常重要,也對咱們在座的每一個財務人員來講也是一種挑戰。
我們歡迎大家都能夠回去以后向各自的企業進行反映,能夠和中關村資本研究會進行一些接觸和交流,更好地為企業做好這方面的服務,也就是說為咱們中關村廣大的高科技企業更進一步做好我們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的服務。今天的這個講壇到此為止,謝謝大家的光臨,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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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 李秋林 中關村資本市場研究會稅制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稅務專家,理事,研究員。中國注冊稅務師、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注冊土地估價師。聯想控股有限公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建筑總公司、中國水利水電集團公司、河北敬業鋼鐵集團公司等數十家大型企業的稅務顧問。中稅稅務代理有限公司、北京中稅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總裁,大企業部總經理。李秋林還擔任國際教育協會特聘稅務講師,《中國注冊稅務師》雜志特約撰稿人。
李秋林擁有二十年的稅收實踐及理論研究經歷,對中國稅收狀況及制度擁有獨到、深入的理解,為五十多家國內大型國有企業提供稅務籌劃、咨詢等服務,擁有多起化解稅企糾紛的成功案例。目前擔任聯想控股有限公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建筑總公司、中國水利水電集團公司、河北敬業鋼鐵集團公司等數十家大型企業的稅務顧問,受到服務客戶的高度認可和信賴。在中小企業上市前的稅收籌劃方面,李秋林也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實際操作的公司有華銳風電、北京諾斯曼科技有限公司、星和重工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