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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與北京市在中關村建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

日期:2013-06-07  來源:儀器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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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為把握世界科技創新格局調整時期科技、人才、資金等全球創新要素聚焦中國的戰略機遇,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大力促進國內、國際技術轉移,科技部與北京市決定在中關村西區共建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

  日前,科技部與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各有關單位發布了“關于建設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的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握世界科技創新格局調整時期科技、人才、資金等全球創新要素聚焦中國的戰略機遇,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大力促進國內、國際技術轉移,科技部與北京市決定在中關村西區共建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以下簡稱“集聚區”)。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設集聚區的重要意義

  (一)技術轉移是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重要手段。經過30年的建設與發展,我國技術轉移體系已初步形成,技術轉移規模不斷擴大,但在制度、組織、機制方面亟待完善,與應對全球競爭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要求尚有差距。解決這些問題,既需要通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進行全面系統設計,也需要在條件具備的地區先行開展改革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

  (二)依托北京市深厚的產業發展基礎、科技創新基礎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政策優勢建設集聚區,通過政策突破、技術轉移資源的空間集聚和全國創新服務資源的信息化集成共享,推動形成我國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新格局,有利于探索科技體制改革的經驗和路徑,有利于加速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進程,有利于示范和引領我國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和高端科技服務業發展,有利于集聚全球資源支撐我國自主創新,對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二、建設集聚區的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三)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科技與經濟結合為目標,以技術轉移機制完善和商業模式創新為突破口,以“資源集散、模式創新、市場引領、全球鏈接”為路徑,以中關村西區為“一個”核心,把握國際、國內“兩大”市場,發揮北京創新資源集中、中關村先行先試、中關村西區技術轉移活躍 “三大”優勢,促進集聚區技術、人才、資金、服務“四類”要素的流動和融合,大幅提高技術轉移效率和整體服務能力,帶動我國技術轉移制度、組織與機制實現全面戰略提升。

  (四)建設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集成資源、搭建平臺;多方參與、共建共享;統籌協調、分步實施的原則。

  (五)發展目標。將集聚區建設成為技術轉移機制完善與商業模式創新的試驗田,成為我國技術成果集成轉化和區域創新合作核心區,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技術轉移大平臺,成為技術轉移服務的高端品牌和科技成果發布與交易的新地標。力爭到2020年,集聚區成為我國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的標桿,實現科技創新活力的充分釋放和市場對科技資源的有效配置,初步實現對全球創新資源的凝聚、整合與利用,形成以北京為軸心的跨區域、跨領域、跨機構的技術流通與轉化新格局。

  三、實施載體建設工程,推進創新資源的集聚與擴散

  (六)建設技術轉移標志性區域。以中關村西區為核心,推進空間整合,完善基礎建設條件,聚集各類創新要素,促進現有產業向高端科技服務業態轉型,輻射帶動現代服務業發展。分期布局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區、國家高新區區域合作中心區、技術轉移專業服務與合作區、技術研發合作區、科技金融服務區和科技成果應用發布交易區等六個功能性區域。

  (七)建設中國網上技術市場。深化和完善中國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匯集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產業技術研究院、國內外企業、高新區、創業團隊、產業技術聯盟以及各類科技服務機構等,建設全國統一的技術交易信息披露、報價和支付系統,促進技術、資本、人才和創新服務的信息化集成共享和充分耦合,開展技術轉讓、難題招標、拍賣等公開交易模式創新,加快全國技術市場一體化進程。

  四、實施改革推進工程,開展技術轉移政策創新試點

  (八)深化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積極營造鼓勵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深化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和收益權改革政策試點,積極推動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加大科技創新人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力度,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實施和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推動技術創新。

  (九)研究制定并實施促進技術轉移的系統性政策。研究有利于技術轉移的基礎性、重大政策,探索建立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系統性政策體系,解決成果轉化中確權、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無形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等技術轉移的關鍵問題,在集聚區就相關政策開展先行先試。

  (十)加快推進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充分發揮政府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依托集聚區集成資源,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面向全球公開招標、邀標、定向征集等方式,組建聯合項目研發團隊,探索社會金融資本與科技計劃經費聯合支持、收益共享、風險共擔、以企業為主體的協同創新機制。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項目經費管理機制和審計方式,繼續優化財政預算評審程序。

  五、實施服務提升工程,促進創新要素的協同與聚合

  (十一)構建專業化、集成化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圍繞集聚區發展目標,推動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的專業化。在集聚區大力發展技術成果價值評估、技術標準服務、品牌建設服務、高端創業團隊評估和管理服務等,以及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壯大相結合的商業模式創新、科技金融、國際合作等高端化服務。探索應用研發、技術轉移、創業孵化、創業投資相互融合的新型服務模式,促進服務機構之間的業務集成、服務機構與產業集群之間的供需集成。

  (十二)打造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國內外領先的科技成果推介、展示和交易等活動,舉辦全球科技成果發布交易會、北京跨國技術轉移大會(ITTC)等活動,發布國際國內重大科技成果及應用,對接跨國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需求,推介全球技術轉移機構及服務,宣傳全國技術轉移和產學研合作的新模式與成效。通過國際技術轉移協作網絡(ITTN)等拓展國際合作渠道,加強信息交流,促進項目對接,使集聚區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內外高新技術成果發布及交易平臺。

  (十三)面向全球引進并培育高端人才和團隊。深入實施國家及地方重大人才計劃,圍繞技術轉移發展繪制世界人才地圖,在全球范圍內吸引和集聚技術轉移高端人才。加快建立高端人才多層次培養體系,加快技術轉移人才培養,推進建設集聚區技術轉移人才資源庫。興辦中關村創業學院,聯合部分高校、新型創業孵化機構,培養一批新興產業領域的創業者。

  六、加強組織保障,穩步推進集聚區建設

  (十四)建立部市協同工作機制。將集聚區建設納入科技部和北京市部市會商重大議題,成立由科技部、北京市政府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集聚區建設與發展的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集聚區建設與運營的各項具體工作。

  (十五)加強部市經費統籌和扶持力度。科技部各相關科技計劃積極支持集聚區內技術轉移機構、國際(內)技術轉移項目及公共服務平臺等建設,產業化類計劃優先將集聚區作為項目推薦渠道。北京市統籌各級經費支持集聚區條件建設、技術轉移服務能力建設、集聚區入駐機構的房租補貼,支持國內外技術轉移項目的引進、消化和吸收等。

  (十六)加大開放合作和宣傳推廣力度。組織開展集聚區的對外宣傳推廣工作,加強輿論引導,通過全國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體系、國家和地方組織的重大活動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等多種渠道,對集聚區建設的功能作用、重大成果和典型案例等進行宣傳,打造集聚區“鏈接全球、輻射全國”的品牌,營造集聚區建設與發展的良好氛圍。

  科 技 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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