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國務院正式批準《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提出“以中關村地區為中心,在北京市海淀區劃出100 平方公里左右的區域,建立外向型、開放型的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
1994年
“一區三園”:經原國家科委批準,第一次調整了園區政策區域范圍,將豐臺區和昌平區各5平方公里的區域納入,同時相應調減不可開發的用地,園區范圍100平方公里總面積保持不變。
1999年
“一區五園”:經原國家科委批準,第二次調整了園區政策區域范圍,將朝陽區10.5平方公里(電子城)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7平方公里(亦莊園)的區域納入,再次調減不可開發用地,園區范圍100平方公里總面積保持不變。
2001年
“一區七園”:經科技部批準,第三次調整了園區政策區域范圍;2002~2003年,納入西城區的德勝園和朝陽區的健翔園,園區范圍100平方公里總面積保持不變。
2005年
“一區十園”:國家國土資源部《關于第十五批落實四至范圍的開發區報告》確認中關村科技園區規劃地域范圍面積為232.52平方公里,新納入雍和園、石景山園、通州園、大興生物醫藥基地,并將健翔園與電子城整合。
2012年
“一區十六園”:國務院批復同意調整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空間規模和布局,規劃面積調整為488平方公里,至此北京市十六個區縣都擁有中關村的分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