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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2006-09-19  來源:國家環保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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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ssion Standard for Pollutants from Coal Industry
( 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實施)


為控制原煤開采、選煤及其所屬煤炭貯存、裝卸場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原煤開采、選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產系統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選企業所屬煤矸石堆置場、煤炭貯存、裝卸場所污染物控制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現有煤礦(含露天煤礦)、選煤廠及其所屬煤矸石堆置場、煤炭貯存、裝卸場所污染防治與管理,以及煤炭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污染防治與管理。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42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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