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法規標準 > 正文

北京房山法院對100名“老賴”發限制高消費令

2011-10-20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字體: ]

  不得乘坐飛機、動車;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等場所進行高消費;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北京市房山區法院18日公開曝光100名“老賴”,并向他們發出限制高消費令,該院還首次將“老賴”的電話予以公布。

    此次被房山區法院曝光的100名“老賴”名單中,有65名是個人,另有35家單位,欠款數額最高達722萬元。根據禁令,這些“老賴”個人在限制高消費期間,不得乘坐飛機、動車等豪華交通工具,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旅游、度假,購買不動產、機動車,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而對于“老賴”單位,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將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等高檔交通工具。

    房山區法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張仲俠表示,如果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對其進行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法院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房山區法院還于同日出臺“懸賞執行制度”,規定對于長期行蹤難尋的“老賴”,申請執行人可以通過申請懸賞公告的方法,由公眾有償提供“老賴”的行蹤線索和財產線索。對于提供“老賴”線索的舉報人,法院將在征求申請執行人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固定和執行案值比例兩種方式給予獎勵。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