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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回應"豪宅稅"普通住宅標準將松動

2011-11-1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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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在五環外的兩居室戶型,由于總價款超出了120萬元,就要按照“豪宅”的標準征稅。近日,由于多處樓盤集中開始交房,在五環外買了房的業主還沒迎來收房的喜悅,就要按現行普通住宅認定標準中的“非普通住宅”交稅。業主無法享受1%或減半征收的稅率優惠。對此,市住建委昨(15日)晚回應,近日本市就將公布住宅標準調整方案。

    五環外兩居變“非普通住宅”

    去年8月,張先生在大興買了一套面積為88.08平方米、總價為154萬元的兩居室。前幾天,他接到開發商通知準備收房,同時提醒他按3%的稅率準備交稅。

    “不是應該有優惠嗎?”張先生一問12366納稅熱線才知道,他的房子不算“非普通住宅”,得按3%交稅。

    “真想不明白,這才兩室一廳,就算豪宅?”張先生一頭霧水,“稅率優惠或不優惠,中間差價是3.08萬,我們當初要有這個錢存著交稅,為什么非得在五環外買個小兩居?”

    按照財稅(2010)94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2008年11月,本市公布了“普通住房”標準,認定普通住房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而對第三條,1.2倍的具體執行情況是:三環以內總價高于258萬元/套,三環四環之間210萬元/套,四環五環之間198萬元/套,五環以外120萬元/套。

    但這一認定標準在2008年出臺以后就沒有調整過。

    “我們同事就在五環對面買的房子,他就可以享受1%的交稅優惠。”張先生指著五環路對面說。

    普通住房標準即將松動

    “從2008年到2011年,房價已經有不少變化,普通住房的標準為何還不動?”一名開發商表示,目前五環外的周邊、包括亦莊、大興、通州等重點新城中,總價在120萬元以下的兩居室很少,若都按照“豪宅”標準認定,未免有失公平。

    而按照原計劃,普通住宅標準應每年年初根據上一年的平均房價調整一次,但過去3年里并沒調整過。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暫不調整標準主要是為了穩定住房價格,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而這一標準將有望在近期出現松動。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昨晚對記者表示,市住建委對普通住房標準這一事關民生的政策高度重視,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經開始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調研和多次論證。目前,已初步形成標準調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他表示,新的方案將充分考慮近年來北京城市發展和房價變化的情況,標準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覆蓋面將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購房家庭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以最大程度的支持普通居民家庭自住型購房需求。

    納稅優惠認定以網簽為準

    “就算是放寬了住房標準,我們也不能享受優惠政策。”聽到這一好消息,一名在五環外購房的業主說。

    通過這位業主,記者在首都之窗北京市政風行風熱線中查詢到了線索。2011年5月18日,來信人“lvning008”提到了首套房繳納稅率的問題。而市地稅局在5月24日回復稱,《北京市契稅管理規定》中規定稅率為3%。同時根據財稅(2010)94號文件相關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惟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即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惟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記者據此查詢,(2010)94號文件即《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11月1日,“lvning008”再次在政風行風熱線上提問,詢問交房契稅問題。10日,市地稅局再次回復,判斷是否能享受政策,以網簽合同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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