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新聞 > 中關村園區 > 正文

關于征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第二批試點單位的通知

日期:2011-10-31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字體: ]

各區縣質監局、各園管委會、各有關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批復>的實施意見》(京發〔2011〕11號)的精神,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開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工作(試點時間:2011年至2015年),已確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第一批試點單位,現就征集第二批試點單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單位資格
凡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企業、產業聯盟,均可提出申請。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1、領導重視標準化工作,有負責標準化工作的部門和具體人員,有相應標準化工作經費;
2、參與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工作意愿明確,標準化工作積極性較高;
3、具備較強的自主研發能力和專利技術,其自主創新產品已在市場上占有較大市場份額或研發成果預期能形成一定產業規模;
4、符合下列具體條件之一:
(1)在產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承擔國家或北京市重大產業化項目、重大基礎建設項目、重大科研項目等;
(2)被列入“十百千工程”重點培育企業或瞪羚企業;
(3)曾經主導(參與)制定或正在主導(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4)曾經或正在承擔國際、國家或行業TC/SC/WG秘書處工作或其人員在國際、國家或行業TC/SC/WG秘書處擔任過相關領導職務;
(5)具備一定的國際競爭實力,或具有較強的國際標準化活動組織能力。
三、申報程序
(一)各區縣質監局、中關村科技園區各園管委會發動聯系本區域內的企業和產業聯盟,鼓勵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報名。
(二)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單位應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印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京質監標發[2011]161號)精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確定試點工作內容,然后填寫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單位申請書(見附件)。標準創新試點單位申報書及京質監標發[2011]161號文件可通過中關村標準創新網下載,網址為:http://zgc.capital-std.com 。
(三)申報單位將申報書紙質文本一式三份及電子文本報送至所屬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科。
(四)區縣質監部門對申報單位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以于蓋章推薦,企業將合格材料于11月15日前送至中關村標準創新服務中心。
(五)中關村標準創新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及試點單位建議名單上報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六)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研究確定試點單位名單并予以公布。
四、聯系方式
(一)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人員聯系方式如下:
請點擊表 區縣局試點單位申報受理人員聯系方式

(二)中關村標準創新服務中心聯系方式如下:
聯 系 人:蘇靜梅、肖瑩;
聯系電話:82488796或82486487轉812/807;
傳    真:    82488375;
郵    箱:    sujingmei@12365.net.cn;xiaoying@12365.net.cn;
地    址:    海淀區北四環西路66號中國技術交易大廈A座18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標準創新試點第二批試點單位申請書 

 

 


二 〇 一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五 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中關村社區 版權所有 / 京ICP證05038935號

關于我們 | 廣告招商 | 聯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