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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檢察院審查起訴了一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件,男子馬某在QQ群里低價買進公民個人信息50萬條,以高價將其中3萬余條賣出,從中牟取差價。
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間,馬某在網上和以前的同事聊天時得知,在網上倒賣個人信息可以賺錢。馬某就按照同事告訴他的方法,搜索出收購、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QQ群。這些QQ群里有不少販賣個人信息的廣告,他便按照聯系方式與賣家聯系,雙方商量好價格后進行銀行轉賬匯款。馬某獲得個人信息后立刻轉換為賣家身份,又以另外一個QQ號在群里發布販賣個人信息的廣告,依照相同的方式,加價將手上的數據賣出,從中獲取差價。
馬某從網上先后以0.15元/條的價格買進公民個人信息五十余萬條,又以0.20元/條的價格向他人販賣3萬余條。據悉,這些信息主要包括公民的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手機號碼、購物信息等。經公安機關對這些信息數據的抽查,涉案信息均為真實信息。
目前,房山法院以馬某犯非法獲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