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僅有5個人的國土所,擁有人均超200平方米的辦公樓,好闊氣!”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同興鎮村民焦學好日前向媒體爆料稱,同興鎮國土所除了 豪華的辦公樓之外,還采取“少批多占”的方式,多圈進去將近兩倍的土地。記者近日現場看到,江蘇同興鎮這個國土所果然“名不虛傳”(4月11日《江南時 報》)。
必須追問的是,如此離譜的超標,到底是怎么通過的審批?這其實也是目前辦公樓超標建設的普遍現狀,幾乎所有的超標辦公樓被曝光后,大多尷尬地發現,都有合法身份。而這顯然比超標辦公樓本身更應該引起關注。
這是因為,如此超標建造辦公樓,在如今早已是彼此彼此,無論上級領導還是審批部門,自己何嘗不是如此,于是,批準人家的,等于就是批準自己 的。正因如此,超標蓋樓層出不窮,就連窮政府也都建起闊大樓,甚至貧困地區舉債建樓,也早已屢見不鮮。而因為都經過批準,當然不必擔心誰會來查,既然查人 家無異于查自己,于是超標違規建造辦公樓成了潛規則,豪華辦公樓簡直是不蓋白不蓋。
顯然,黨政機關辦公樓越造越豪華越鋪張,在一些地方不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愈演愈烈,是執掌批準權力的“上級和有關部門”,根本不把國 家的規定當回事,乃至即使只有5人辦公卻蓋一座上千平方米的樓,也一概批準。也因此,查處諸如“上千平方米5人辦公”的超標辦公樓,顯然應該從源頭查起, 到底是誰批準的,絕不能一說而過。如果這樣的失責不予以追究,國家的禁令就會缺少威懾力,超標蓋樓還會不斷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