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部分臨床常用藥品,特別是一些“經典老藥”出現供應不足甚至斷供的情況,如治療甲亢的甲巰咪唑、麻醉用藥氯胺酮等,個別藥品甚至出現“一藥難求”的現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4月1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中醫藥局等八部委聯 合印發《關于印發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此舉能否解決一些“經典老藥”供應不足的問題,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領域 的專家。
導致藥品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
“部分藥品短缺是長期以來存在的老大難問題,一直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國家衛生計生委藥政司司長鄭宏坦言。
他介紹,導致藥品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原材料產量減少、原料藥供應不足的問題,也有部分藥品用量小、臨床需求不確定致使產需難以有效 銜接的問題,有時也會因為臨床用藥更新換代導致一些藥品短缺。“像甲巰咪唑的供應,全國就一個原料生產廠家,就一個制劑生產廠家,如原料出現短缺,生產廠 家也是有心無力,這就需要用各種辦法來鼓勵生產。”
不僅如此,伴隨著近年來原材料、人工等價格上漲,藥品質量標準和生產線要求也不斷提高,企業面臨生產成本逐年上升的難題。鄭宏介紹:“低價藥品利潤空間不斷被壓縮,在招標壓價及零售價格不能靈活上調的影響下,低價藥品生產供應意愿下降。”
此外,當前由于政府財政補貼不足,醫院出現了“以藥補醫”的現象,臨床醫生開具價格高的藥品往往給醫院帶來的收入會更高,“因此,醫院缺乏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部分常用低價藥品出現臨床脫銷斷檔的現象時有發生。”鄭宏指出。
制定常用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控制藥價
“此次出臺《意見》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糾正常用低價藥品的價格扭曲。”鄭宏表示。
那么,如何建立一種更加能夠反應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對此,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價格處處長宋大才介紹,目前政府對定價范圍內的藥品制定了最高零售價格,企業根據市場的競爭情況,只要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銷售就可以。
他說,這次改革采用了制定常用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來控制藥價,取消了通過最高藥品零售價控制藥價的措施,允許生產經營者在日均費用標準內,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對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試點國家定點生產、統一定價。
何謂日均費用控制?宋大才解釋,無論患者是在零售藥店買藥還是在醫院開藥,假定服用某種片劑1天3次、1次2片,1天就是6片,零售價格1片是0.2元,6片就是1.2元。那么,針對此藥的日均費用標準如果控制在3元以內,該藥的日均費用1.2元就符合標準。
談到一些人對“低價藥品等同于短缺藥品”的誤解,宋大才解釋,兩者還不能完全畫等號。低價藥品是指價格相對低廉的,剛才舉例說日均費用1.2元的,只要日均費用在控制標準以內的都可以稱作低價藥品,都實行這種取消最高零售限價管理的方式。
那么,取消了最高零售價限制是否會引起藥價上漲?宋大才樂觀地表示,目前絕大部分低價藥品還是多家生產,換句話說,對競爭充分的品種,如果企業的質量沒有明顯的提升,沒有一個好的品牌效應,想漲價是很難的。
啟動短缺藥品招標定點生產
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沒有很大的規模,醫院又不能缺,很多醫院,尤其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陷入這種藥困境。
2010年11月19日,國辦印發《關于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指出,對上述情況要運用政府定點的辦法來進行供應。
鄭宏介紹,在反復遴選的基礎上,目前確定了將氨苯砜、去乙酰毛花苷、麥角新堿、甲巰咪唑等7個品種作為第一批定點生產試點品種。目前,甲巰 咪唑生產、采購、配送、價格和結算工作已基本規范,滿足了全國市場需求。其他品種定點生產工作也正在穩步推進,計劃今年6月底前啟動短缺藥品招標定點生產 工作。
在加大政策扶持方面,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生產部副處長崔浩表示,積極引導常用低價藥品生產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高供應保障能力。加快通過新版GMP認證,優先審評批準數量不足的臨床急需的仿制藥注冊申請。
此外,鄭宏介紹,讓“經典老藥”重煥生命力還有許多工作要做,例如要加快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調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節約成本、優先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開展短缺藥品動態監測,完善短缺藥品預警機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