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北京市民政局網站發布消息稱,本市享受城鄉低保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對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過冬的家庭,今年每戶可獲400元救助金。
北京市民政局下發的《關于發放2011年-2012年采暖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通知》稱,為保證城鄉低保家庭正常取暖過冬,決定在采暖季發放采暖補助,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所需資金按照現有渠道從區縣臨時救助資金中列支。救助對象仍為北京市享受城鄉低保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對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過冬的家庭。其中,采暖季的計算由2011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止,共4個月。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2012年采暖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救助標準與去年一樣,每戶400元。
據介紹,采暖季開始后獲準享受城鄉低保或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家庭,其實際應享受此項救助的采暖時間已達或超過兩個月的,可全額享受此項救助金;其實際應享受此項救助的采暖時間不足兩個月的,可按救助標準的一半發放。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預計,全市今冬將有7萬戶符合條件的低保、困難家庭獲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