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免費坐公交逛公園,符合條件者可申領優待證卡。
昨天,市老齡辦發布消息,符合條件的外埠老人,可以向自己居住的小區居委會或者村委會提出申請,辦理老人優待證、優待卡,享受免費乘公交、免費逛公園等9項優待措施。本市外埠老人優待政策,惠及對象還包括在京的港澳臺老人、歸國華僑。
昨天,市民政局、老齡辦、司法局、公園管理中心等單位,在中山公園專門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主題宣傳活動,有關部門發布了外埠老年人享受同城優待政策的實施細則。
據介紹,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此次享受優待政策的“常住外埠老年人”,是指在北京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60至64周歲可以辦理《北京市老年人優待證》,65周歲及以上可以辦理《北京市老年人優待卡》。本市實施這一政策時,將在京的港澳臺老人、歸國華僑也納入了優待范圍。
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登記在冊的“流動老年人口”就有約30萬人,加上未登記的老人,其總數量將更大。
本月26日開始,各區縣老齡辦已開始集中受理2013年2月底前辦理《暫住證》的符合條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辦卡(證)申請。2013年3月及以后辦理《暫住證》的符合條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按照北京市戶籍老年人常規辦理優待卡(證)的時間一同辦理。
“事實上,2月底辦理《暫住證》,到現在也只有4個多月時間。提前兩個月,是為了保證老人及時享受優待政策,趕早不趕晚。”市老齡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同樣,辦理《暫住證》已經滿6個月,但實際年齡尚不滿60周歲或者65周歲的老人,也可以在自己年齡“達標”前的2個月就提出申請。
辦理老年人優待卡(證)也十分方便。符合條件的常住外埠老人,可以到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滿6個月及以上的北京市公安局統一印制、在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及其復印件一份,另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其它程序和本市戶籍老年人辦理程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