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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理炒股“只賺不賠” 數百市民受騙蒙虧

2013-07-20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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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跌跌不休”,竟然還有公司號稱代理炒股“只賺不賠”。北京某投資管理公司負責人金某伙同他人非法開展代理股票交易,數百名市民將股票賬戶交該公司管理,非法經營額高達4000余萬元,多數市民嚴重虧損。記者19日獲悉,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近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金某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2009年,金某注冊成立了一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從2010年開始,金某伙同李某等人以該公司名義,在北京市朝陽區國貿租賃辦公場所非法開展代理客戶炒股票的業務。該公司業務員以電話方式招攬客戶,謊稱有內幕消息及操盤專家,可以幫助客戶獲得高額回報。同時要求客戶將個人股票賬戶交由公司管理,公司再按照客戶賬戶資金額的一定比例注資,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當盈利10%以上時,公司與客戶按合同約定比例分成,如果虧損,公司退還管理費,并按約定比例賠償客戶損失。

    據了解,數百名市民被該公司的虛假宣傳行為蒙蔽而簽約,但實際上公司并未依約注資,在發生虧損時也沒有賠償,而是要求客戶延長合作期限。至案發時,該公司非法經營額高達4000余萬元,而客戶股票賬戶普遍虧損,有的虧損額甚至達到30%-40%。

    檢方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金某、李某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經營罪。

    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表示,證券業務是許可經營項目,必須獲得證券監管部門的核準才能經營,市民在投資時不能簡單認為只要有營業執照就是合法,務必要核查其有無從事證券業的資質。特別是在涉及代理炒股時,更應對代理人資質、過往業績、能力水平進行查核確認,降低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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