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京津冀居民換領、補領身份證,不必非得返回戶籍所在地了,在三地公安機關即可就近辦理。北京警方已啟動京津冀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受理工作,預計下月,福建、廣東、上海等八省市居民也可在京換補身份證。
在異鄉工作生活的人們,如果身份證丟了、到期了,需要補領、換領,就 不得不回老家一趟,既耗費時間,又耽誤工作。為方便居民就近辦理身份證事宜,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北京警方依據相關通知精神,本著 “以點帶面、穩妥推進,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從即日起,啟動京津冀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受理工作。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合法穩定 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均可在北京戶籍派出所(遠郊分局戶籍大廳)申請辦理;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戶籍人員,如需辦 理異地換領、補領身份證,也可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補領。需要提醒的是,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不在異地受理范圍。
津冀戶籍人員在北京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需持有北京市核發的本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在戶籍派出所(遠郊分局戶籍大廳)異地受理窗口現場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據了解,京津冀警方通過先期測試工作,檢驗了異地身份證受理系統及相 關硬件設備的穩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工作程序。今年7月1日起,北京警方已經啟動西城區與天津市濱海新區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一對 一”試點測試工作,試點為在西城區暫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天津市濱海新區戶籍人員,提供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服務。辦證者只要持有效期內的暫住證,即可到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戶政大廳,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下一步,北京警方還將進一步加強與外省市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逐步建 立跨省對接機制。經與福建、廣東、上海、江蘇、江西、海南、陜西、湖北8個省市公安機關溝通協調,北京將力爭9月1日啟動上述省市戶籍人員在京居民身份證 異地受理,確保2017年7月實現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進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居民辦理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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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流程
根據公安部《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流程簡單來說是“居住地受理——戶籍地簽發——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 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 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的材料。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