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在送一名手指受傷的男子就醫時,遇上擁堵,撥打122報警。交管部門不僅派出警車開道,交警還叮囑的哥如因闖紅燈被罰,可到交通隊說明情況。
緊急送醫時交通違法不處罰有無法律依據?我們再遇到此類情況時應該怎樣處理?本報記者進行了追蹤采訪。
網友力挺交警“彈性”執法
“平安北京”前天發布微博:9月8日下午3時許,的哥李書強在方莊遇到一位年近五旬的男子打車去積水潭醫院,他在工作時不慎被木頭砸傷了中指,血流如注。出租車飛速行駛,半路卻遇上堵車。報警后,一位騎摩托車的交警在前開道,幫助出租車及時抵達了醫院。幫助帶路的交警沒有留下姓名,只是告訴李書強,如果他此次因闖紅燈被罰,可以與交通隊聯系。
無獨有偶,今年3月,福州華威出租車公司一名的哥在運送傷者去醫院途中,連闖4個紅燈,使傷者得到及時救治。但對的哥該不該罰,當時引起很大爭議。
該不該對的哥進行處罰?應當法外容情還是按章辦事?網友展開了激烈的爭論。一方認為,司機是為救人,不但不罰,反而該獎;另一方則認為,有法必依,要嚴肅交通紀律。新浪網就“你覺得的哥該受處罰嗎”進行了調查,在2697名被訪者中,有78%的網友選擇了“不應該,執法宜人性化”,17.4%的網友選擇了“應該,但處罰不該這么重”,僅有4.6%的網友選擇了“應該,應該按規章辦事”。
在“平安北京”發布上述微博后,評論超過百條,基本呈現一邊倒的支持態度。網友“jealking2281246411”說,“北京交警好樣的,既為民服務,又彈性執法,讓人感到溫暖、和諧、人性、理性,望各地均能對因見義勇為而導致闖紅燈等輕微違章不處罰。”網友“云間煙火人間夢”說,這才是真正的民警形象。“蟹肉_Jerry”則表示,“法制社會更需要人性的光輝。”
“違法”不處罰有法可依
對于北京出租車救人闖紅燈事件的具體情形,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也就是說,車輛和行人遇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應當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出租車如果是在警車開道的情況下闖了紅燈,可以認定為是服從了交通警察的指揮。
而對類似福州出租車救人闖紅燈事件,曾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當事司機行為屬于緊急避險和救助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可以消除他的違法行為信息。
本市一名交警告訴記者,目前,交管部門沒有明確下發文件,規定哪些情況是屬于可免于處罰的。但對于緊急送醫遇堵而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司機若能夠提供病歷等材料,證明其確系緊急送醫而違反交通法規,基層執法部門可酌情免于或撤銷處罰。但對于酒駕、變造號牌等非“因堵違法”行為,在實際執法中仍要處罰。
送醫遇堵應先報警并留證據
為緊急送醫而采取闖紅燈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同時也將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險境地,這些行為并不可取。那社會車輛緊急送醫遇到擁堵時該怎么處理呢?
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提醒,遇到送醫這樣的緊急情況,司機一定要撥打122報警,尋求警方的幫助。交管部門指揮中心有著豐富的處置經驗,他們可以利用路面監控與交警協調配合,警車開道,挑選最為暢通路段,在最短時間內將送醫車輛帶至目的地。另外,只要按照交警的指揮行車,司機顧慮小,行車的安全性也更高。
今年“7·21”特大暴雨后,市交管局也承諾,降雨期間,凡運送急危重病人、臨產孕婦的車輛交通受阻求助的,必派警車幫助護送至醫院。
另外,司機還應注意保存相關的證據,在交通隊說明情況時使用,例如掛號、就診憑證,音視頻資料等。尤其是出租車司機送醫的,的哥最好要一下家屬的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