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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北京沒有特別針對大震制定措施

2011-07-22  來源: 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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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對《防震減災法》及《北京市實施防震減災法辦法》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并為北京的防震減災工作敲響警鐘。

  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對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防震減災法》及《北京市實施防震減災法辦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了審議。

  地震觀測受到越來越多因素干擾

  據北京市地震局介紹,北京沒有特別針對大震巨災制定應對措施,政府、相關部門、軍地協調聯動機制尚未健全。

  2009年,在汶川大地震背景下修訂后的《防震減災法》實施,市人大常委會亦將《防震減災法實施辦法》的修訂列為今年立法調研項目,并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北京處于華北平原地震帶、山西地震帶與張家口—渤海地震帶的交會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曉晨作執法檢查報告時表示,北京應當居安思危,總結國內外地震災害的經驗和教訓。

  執法檢查組發現,現在城市地震觀測受到越來越多因素的干擾,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難度日益增大。北京尚未完全對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建設工程增建抗干擾設施,與世界先進水平比,北京地震烈度速報系統建設還有明顯差距。

  北京市地震局的報告顯示,由于建筑快速增加,對地震前兆觀測的干擾越來越大,異常信息的可信度大大降低,進一步增加了地震預測的難度。

  1979年底前建房屋基本未進行抗震設計

  執法檢查組發現,農村民居基本不設防,沒有納入基本建設程序進行規范管理,建房方式仍是傳統的磚木結構,建造時未考慮房屋的抗震要求。

  城鎮地區部分老舊房屋抗震能力較差。1979年底前建成的房屋建筑基本未進行抗震設防設計,1980年至1989年建成的房屋建筑在結構設計方面考慮了抗震要求,但設防標準偏低。此外,違法建設、裝修行為帶來嚴重安全隱患。

  市地震局表示,農村房屋已成為地震安全重大隱患之一,北京有大量1977年以前建造的房屋,抗震隱患嚴重。

  焦點

  應急避難場所挪作他用

  維護、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缺乏保障措施;應急演練開展不夠充分

  市地震局坦言,目前,北京在合理配置有限的應急救援專業資源、統籌中央地方資源、科學配置軍地資源等方面存在較大欠缺。

  應急演練方面,活動開展不夠充分,可操作性難以有效檢驗,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模、分布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一些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缺乏保障措施。

  執法檢查組認為,北京雖然率先在全國建設應急避難場所,但疏散能力與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匹配,已建成的避難場所設計及配套設施建設標準不統一,甚至還有已建成的場所和設施存在損壞或挪作他用的現象。
  執法檢查組建議北京盡快構建首都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應急指揮能力和響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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