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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婚宴被免職”,果真有紀律無人情乎?

2015-12-04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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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則《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為女違規操辦婚宴被免》的消息引爆互聯網,有人拍手叫好:從嚴治黨再出重拳,表明教育系統對不正之風零容忍的態度;也有人憂 心忡忡:為孩子辦個婚禮也會被查,給柔軟的人情罩上紀律的“銅墻鐵壁”,稍有不慎就會碰得頭破血流,執紀如此之嚴是不是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正常的人情交往。古語說得好,“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正常的人情交往建立在純粹的友誼之上,不含任何功 利之心;而不正常的交往建立在利益勾連基礎之上,利益關系一斷,所謂的“友誼”蕩然無存。而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王次炤就是倒在了這種不正常的人情交往上面。

   通報中寫的明白,“王次炤為其女兒舉辦婚禮,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與該校有共建關系北京某國際藝術中心提供的婚宴優惠價格”。說白了,王次炤利用院長的身份 為自己謀了個人利益。試想,如果王次炤不是合作院校的校長,對方還會給他提供“優惠價”嗎?既然是有來有往,那這次“占了便宜”的王次炤又該用什么去回報 對方呢?

   其實,不少領導干部就是在這樣的“人情交往”中走上不歸路。或許,一開始他們真的是抱著純潔的友誼去結交朋友的。但當他們禁不住誘惑,拿了朋友不該拿的 “好處”,友情就異化為赤裸裸的利益關系。所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作為交換,他們動用手中的權力,給朋友提供各種“方便”。公共利益在這樣的“交 往”中成了“感情”的籌碼,予取予奪;秩序、紀律、法度遭到肆意踐踏。

   這么看,王次炤的落馬其實一點都不冤枉,甚至還應該反過來感謝紀委的嚴苛、“不近人情”。因為“小事”被免職,總比攤上“大事”鋃鐺入獄好多了。

   但黨員干部也是人,也食人間煙火,總不能為了不出事就放棄社會交往吧?那人情和紀律該怎么平衡?怎么把握其中的分寸?

   首先,黨員干部不同于一般群眾,要以更加嚴格的行為規范和紀律守則來要求、約束自己。不久前,有個村主任為了給兒子辦婚禮,不惜以辭職為代價,可結果仍然 受到組織調查。原因就在于他舍了官帽,還有黨紀等著他。作為黨員本該帶頭抵制的民間陋習,他卻為之“奮不顧身”。

   其次,要把人情交際和工作嚴格劃開界限。有時候,朋友恰好也是自己的同事、合作伙伴、服務對象等等,也就是說朋友具有了雙重身份。這種情況下,正常的人情 交往是很難實現的,相信沒幾個人能做到“只談工作,不談感情”,“就事論事、在商言商”。最好的辦法就是采取回避原則,和朋友利益相關的事情一概不碰,這 聽起來殘酷了點兒,但卻是對自己和他人最好的保護。

   最后,“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人情不要碰。這個“明顯超出”怎么理解?前兩天中紀委在官網上已經說了:一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不能只來不往;二 是指明顯超出當地正常經濟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除此之外,正常的人情往來并不算違紀。

   黨紀嚴于國法,紀律是剛性約束,這是因為講紀律、守規矩是黨員應盡的義務。同時,在法律紅線之前加上一道紀律的“防火墻”,這何嘗不是對黨員干部的愛護?更何況,紀律仍然給柔軟的人情留出了足夠的空間,體現了對人性和社會風俗的足夠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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