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饒芬買了一條項鏈,說是送給她的生日禮物。其實是最后的紀念。然后和公司總部說了要結婚的事,名正言順地申請回武漢。沒有告辭,我是在晚上,等饒芬的店里打了烊偷偷開車走的。回到武漢,我終于由一個分裂的人,變成了一個完整的人。
最好的年華就是用來追逐的
那個時候,饒芬從來不問我的過去。她說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肯定是有過去的。她要的是我的現在和將來。用句時尚的話講,饒芬是個知性女人。
然而我心里明白,我的現在,不能完完整整地給她。我的將來,也不在我掌握的范圍之內。
我不僅是一個有過去的男人,同時,我的命運,還是另一個女人手上握著的風箏線。若萍是我的親戚六眷們公認了的女友,我們結婚不過是早晚的事。這種已成定局的關系,給了我們一種心安理得的散漫。
兩年前,我接受了工作上的安排,從武漢的總公司調到宜昌分部。若萍和她的家里人對我的決定很是不滿,說我這一走,就是把若萍的大好年華耽誤了下來。要走可以,結了婚再走。
“宜昌武漢離得這么近,我一個星期回一次,還有雙休假。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呢?距離產生美感嘛。”我說服了若萍。既然結婚是早晚的事,那么晚一兩年,又有什么不可以。而且,分離的時間可以換來更盛大的婚禮場面和更寬敞的婚房。若萍站在了我這一邊。
戀愛中的女人都經不起游說。她怎么會不相信我呢?大學里,是我把她從另一個男生那里霸道地搶了過來,我發了誓,要用一生一世來保護她的。那時,她是那么清麗脫俗。和若萍在一起不過半年,我便發現她其實是個很凡俗的女人。從我們面臨畢業時起,她就不停地在我耳邊念叨,男人一定要有事業,你必須要怎么怎么樣……我的耳朵都起了繭。這樣的女人若是真的娶進門,我還有好日子過嗎?
我選擇離開武漢,心里其實也抱著另一種想法,騎驢找馬吧,也許可以找到更好的。
到宜昌的第二天,我就認識了饒芬。她的酒家開在我的宿舍樓下,因為口味適合,漸成我的食堂。外賣的電話存在我的手機里,其實,那也就是饒芬的號碼。有一天我生病了,睡在床上叫外賣,結果,卻是饒芬親自送了來。她說店里生意忙,伙計們忙不過來。
但是她的臉,分明是紅了。紅得讓人心動。想起若萍,她的臉,有多久沒有這樣紅過了?男人喜歡羞澀的女人,而若萍在我面前,是越來越理直氣壯。每個周末回去,把我的時間算得死死的,除了陪她,不得見我的朋友,甚至也不許我去看看我的父母。若是不合她意,便會板起臉來。
哪條法律規定了,我一定要娶她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