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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一定要用上床來證明嗎?

日期:2011-07-22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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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一篇題為《手》的文章,忘了作者是誰,也忘了在哪里看的。但文章的內容卻始終震撼著我。男主人公在大學時有一個初戀愛人,但畢業(yè)就各奔東西了。后來雖然一直保持著聯(lián)系也一直相愛著,但由于不能一起生活就各自結婚了。 

  婚后的男主人公并沒有從婚姻中感受到幸福,于是就更加放不下自己的初戀愛人。有一次出差去她所居住的城市。兩個人見面了,他邀請她到他下榻的賓館。他邀請她上床時她用手推開了他。他想起了年輕時她的手,溫潤如玉。 而現在那手布滿了老繭,已如老樹枝一般。這個時候他忽然想起了自己老婆的手,也是一樣如老樹枝一般。 

  當我們愛著一個人的時候,總希望用親密的行為來證明和表達。但其實真正的愛情,正如那布滿老繭的手,看起來并不美,卻總能讓人為之感動。不管你愛的人是不是你合法的妻子或者丈夫,愛不是隨便能改變的東西。當那個人出現在你面前時,你就會興。當他(她)對你示愛時,你就會感到幸福。當他(她)不開心的時候,你就會感到煩躁。當他(她) 遇到困難時你會竭盡全力去幫他(她)。 

  愛人能夠成為自己合法的妻子或者丈夫是幸福的事情,但不是每個人都這么幸運。你愛的人成立別人的枕邊人,你傷心難過并沒有用。你有權繼續(xù)愛著他(她),只要這種愛不會給他(她)帶來傷害。接受與否是她的選擇,愛與不愛是你的權利。假如你因愛生狠,那你是自作自受。 

  大家都知道徐志摩和林徽音的愛情故事,他們都有各自的家庭,他們卻深深的相愛著。他們的愛情并沒有傷害任何人,卻給兩個人都帶來了快樂和幸福。他們詩歌唱和。他四處追尋她的行蹤,甚至他死在了趕去聽她演講的路上。這樣的愛情雖然不能稱得上偉大,但至少是可歌可泣的。當一場性事結束以后,愛情究竟有多少呢?誰去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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