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合同風險提示:
1、本協議于2011年10月13日簽署,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戰略合作協議》表達雙方戰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體項目,因此協議簽訂對公司經營業績影響暫無法估計。
3、未來涉及具體合作項目,以本戰略合作協議為指導,由雙方另行簽訂具體的項目協議(具體合作方案依據審批權限,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機構審批后實施)。
4、公司將對協議的進展情況做持續性披露,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協議簽署概況: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與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已簽署協議)
三、協議主要內容介紹:
為促進雙方可持續發展,按照“長期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與本公司就在紅橋區以科技地產、商業地產、低碳住宅及建筑工程等領域開展全面戰略合作。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紅橋區政府與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將根據地方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企業戰略發展規劃,本著“互信雙贏”的原則,在具有互補優勢領域,廣泛合作,互惠互利。互相支持,共謀發展。
二、紅橋區政府將對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該區的經營活動、投資項目給予最優惠政策支持和創造最有利的環境。
三、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優先考慮在紅橋區發展產業,謀劃和推進中關村科技商貿城、商業地產、低碳住宅及市政建筑工程BT合作等項目。
四、協議簽訂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與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將有利于開拓天津周邊城區乃至天津市紅橋區業務發展。
《戰略合作協議》表達雙方戰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體項目,因此協議簽訂對公司經營業績影響暫無法估計。
未來具體合作項目,以本《戰略合作協議》為指導,由雙方另行簽訂具體的項目協議(具體合作方案依據審批權限,經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機構審批后實施)。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