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發揮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的促進作用,提升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帶動海淀區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在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展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試點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08]46號)和海淀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決定》(京海發〔2009〕10號)的規定,結合海淀區的實際,決定在海淀區內組織開展申報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試點工作,發布海淀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內的企業均可就其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服務)申請參加,經區科委組織專家評審認定的自主創新產品可按照市政府《關于在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展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規定獲政府采購支持。
二、已獲得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產品不用再次申報。
三、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條件按照《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辦法(修訂)》的規定執行。
四、屬于政府首購的自主創新產品是指: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暫不具有市場競爭力,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或首批投向市場但銷售額在200萬元以下的產品。首購產品不受《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辦法(修訂)》第一條第(四)款第1、2項條件的限制,其它申報條件按照《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辦法(修訂)》的規定執行。
五、申請參加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單位應認真填寫《海淀區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申請書》并準備如下證明材料:
1.相關部門核發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3.申請產品為專利(指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專有權證書復印件;申請產品為計算機軟件的,需提交由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申請產品為植物新品種的,需提交由國家農業部頒發的植物新品種權證書復印件;
4.申請產品由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驗)報告、性能檢測(驗)報告;
5.申請產品上兩年度的銷售合同等能夠證明銷售收入的材料,或企業對申請產品市場占有率的情況說明材料;
6.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提供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明材料;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提供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證明材料。
7. 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查新報告、成果鑒定證書等能夠證明產品創新型和技術先進性的材料,名牌產品、馳名商標產品、著名商標產品等的證明材料等。
單位的申報材料請用A4紙打印(復印),左側裝訂成冊,一式五份。材料裝訂順序為:《海淀區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申請書》、申請材料附件目錄、證明材料等。同時須報送《海淀區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申請書》電子版一份,電子版材料文件名使用企業名稱。
六、申報受理時間
3月13日至為3月20日
七、受理單位
海淀園管委會產業規劃發展處
八、聯系方式
地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614室、620室
聯系人:張超 史艷華 崔巖
聯系電話:88498521、88498071
E-mail: cuiyan@zhongguancun.com.cn
海淀園管委會產業規劃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