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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填報2012年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監理年報的通知

日期:2012-01-07  來源:中關村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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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各承擔企業: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規范》的規定,即日起啟動2012年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監理年報的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項目監理年報工作的監理項目范圍為:2011年科技部創新基金立項項目及以往已經立項、簽訂合同且尚未驗收的創新基金項目(項目名單詳見附件)。
        二、監理工作在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上實現,相關文件已置入工作系統中。項目承擔企業登陸創新基金網站(www.innofund.gov.cn)的“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進入“項目監理”工作界面,填寫《監理信息調查表》。
        三、項目承擔企業于2012年1月18日前將《監理信息調查表》與相關附件(如:銷售憑證、各類證書等)紙制版裝訂成冊(零散資料不予受理),一式兩份,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報送服務機構審查,審查通過后將填好的《監理信息調查表》通過網絡提交。
        四、企業應提供相關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加蓋公章)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企業2011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再加蓋財務章);
      (三)政府撥款、股東追加資金、其他渠道融資等資金落實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科技部創新基金、海淀區創新資金項目合同書復印件;
      (五)購置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需提供發票復印件;
      (六)項目階段進展情況的有效證明:檢測報告、鑒定證書、行業許可證、政府機構批文等復印件;
      (七)項目實現銷售收入額所對應的30%銷售發票(項目產品未進入市場的除外)。
         五、注意事項
      (一)立項企業須分年度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闡述,并提供從立項時至目前相關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企業公章。
      (二)企業不按時遞交相關監理材料,將記入信用不良記錄。
      (三)企業填報監理材料務必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填寫,不允許直接摘錄《申請材料》。
        六、聯系方式
        服務機構:北京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協會
        聯系電話:88440247、88440651
        地址:海淀區西四環四季青路8號酈城工作區609室
        管理單位: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
        電話:88498231
附件: 2012年科技部創新基金監理年報項目名單

 

 

 

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
2012年1月4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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