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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首試“人才特區”

日期:2011-04-07  來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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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組部部長李源潮近日到北京中關村調研人才特區建設,指出要把中關村建設成為全國人才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試驗區。日前,中組部等15個中央和國家部委與北京市共同印發《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人才特區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2011到2015年,面向以海外高層次人才為代表的國家發展所特需的各類人才,建設“人才智力高度密集、體制機制真正創新、科技創新高度活躍、新興產業高速發展”的中國特色人才特區。
  中關村示范區將分“兩步走”率先建成國家級人才特區,第一階段是2011到2012年,聚集包括“海歸”人才在內的3萬名左右高層次人才,初步形成機制新、活力大、成果顯著的政策體系;第二階段是2013到2015年,聚集5萬名左右高層次人才,自主創新能力、產業競爭力全面提升。
 
                                                      特在何處
  中關村示范區將實行13項特殊政策,包括在人才特區布局和優先支持一批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和項目;推動投資便利化;簡化外匯資本金結匯手續;科技經費列支政策;進口稅收免征政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兼職管理制度;在高層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落戶、醫療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等。
開啟生活綠色通道,解決人才后顧之憂。不需為戶籍奔波,國內的高層次人才,可跨越戶籍限制,直接落戶北京;不需為看病麻煩,特區的高層次人才專享醫療待遇,可持特發醫療證,到指定醫療機構方便就醫;需要住房的可定向租賃,北京將為此加速建設1萬套以上定向租賃房,解安居之憂。
  例如,在人才培養方面,《意見》支持人才特區內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科研機構,聘任其他企業或科研機構具備條件和水平的高層次人才擔任研究生兼職導師,聯合培養研究生;對人才特區內與企業、科研機構開展聯合培養工作的招生單位,在招生計劃方面予以適當的支持和傾斜;鼓勵研究生到兼職導師所在的企業和科研機構實踐、實習;支持人才特區內由高層次人才創辦的或與高校、科研機構聯辦的企業及科研機構,在重點領域設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人才特區內,高校教師、科研院所研究人員可以創辦企業或到企業兼職,開展科研項目轉化的研究攻關,享受股權激勵政策;在項目轉化周期內,個人身份和職稱保持不變。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到高校兼職,從事專業教學或開展科研課題研究。具有中國國籍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受戶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落戶北京。
 
                                                       服務海歸
  高層次的“海歸”人才受到了格外的關照,未來將有更大空間。
  《意見》提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可為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隨遷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對于尚未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滿18周歲子女,需多次臨時出入境的,為其辦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多次往返簽證。對于愿意放棄外國國籍、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高層次人才,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有關規定優先辦理入籍手續。
  中關村將成立專門服務機構,研究制定特殊辦法,在擔任領導職務、承擔科技重大項目、申請科技扶持資金、參與國家標準制訂、參加院士評選、申報政府獎勵等方面,為“海歸”人才提供良好條件。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的檔案制度。在企業注冊、創業融資等方面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配套建設雙語幼兒園和國際學校,提供便利的公共配套服務和生活環境。
  人才特區的高層次人才還將享受醫療照顧人員待遇,由北京市衛生行政部門為其發放醫療證,到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所需醫療資金通過現行醫療保障制度解決,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解決。高層次人才配偶隨遷并愿意在北京市就業的,由北京市相關部門協調推薦就業崗位。北京市采取建設“人才公寓”等措施,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萬套定向租賃住房。
  北京市將設立“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資、出資入股、人才獎勵等方式,吸納社會資金投入,支持高層次人才科研成果的產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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