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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孵化器管理辦法發布

日期:2014-11-01  來源: 北京日報(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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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中關村管委會了解到,中關村管委會和北京市工商局日前聯合發布《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型企業創業孵化集聚區管理辦法(試行)》 (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中關村一區十六園范圍內,所有為創業團隊提供辦公、設備等創業扶持的國家級或市級大學科技園、留學生創業園、創新型孵化 器、企業孵化器,只要滿足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由專業管理服務機構運營、建立企業退出機制等條件,就有望被認定為中關村創業孵化集聚區。今后,這些中 關村創業孵化集聚區將從過去以企業、高校自發性為主,變成自發性與政府支持的共同驅動,為小微創業企業降低辦公、經營成本。

創業孵化集聚區,是指由獨立機構運營、集中面向科技類和文化創意類及相關產業的創業期中小微企業出租,為入駐企業提供相應辦公服務的場所。

 

 

“孵化企業并且能投資其中的優秀企業從而獲得收益,這是我們辦孵化器的一個重要動力。今后,這個動力又會加上一條,那就是政府支持。” 位于中關村亦莊園的匯龍森孵化服務中心總監孫踐偉介紹,通過為企業提供租金優惠、公共設備儀器共享等服務,不少高科技創業團隊被吸引進匯龍森孵化器。在匯 龍森園區的500多家企業里,有300多家都是員工數在30人以下的小微創業團隊。

據了解,在辦法出臺前,像匯龍森這樣孵化創業團隊的行為主要是企業自發而為之,而經過政府認定后,類似匯龍森這樣為創業企業提供服務的孵化器,將有望獲得政府在資金、管理、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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