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借錢,云南籍男子劉某辦了一個假房產證,用做借款抵押,并先后借得50萬人民幣。昨日(23日)記者獲悉,劉某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東城檢察院依法批捕。
據檢察官介紹,今年35歲的劉某,因吸毒被勞動教養時結識金某,后兩人相約一起投資做生意。勞教結束后,劉某在云南注冊了一家公司,任董事長,其妻喬某為法人代表,注冊資金10萬元由金某提供。
在公司經營時,為進一步獲得資金,劉某找到金某商量借錢,金某隨即聯系自己的妹妹福某,但福某要求,必須有物品抵押才同意借錢。為此,劉某花了250元辦了一個假房產證,并用假房產證作為抵押先后向福某借了50萬元。
后因劉某一直無法還錢,福某拿著劉某抵押的房產證查詢房子歸屬,房產市場管理所檢驗認定其提供的房產證是假的,當場予以沒收。同時,劉某也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東城檢察院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