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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0人緣何要建23層辦公大樓

2012-03-24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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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駐南京辦事處人員不足10人,卻要建一座23層的辦公大樓,這引發了公眾質疑。辦事處表示,辦事處只占幾間辦公室,其余樓層將作為江西企業展示的平臺。專家稱,政府用地未繳納土地出讓費,不得商用,南昌駐寧辦的做法涉嫌違規。記者從南京市規劃、建設部門了解到,南昌大廈項目從規劃到施工,都在相關部門辦理了許可,并拿到了相關證件,在網上可以查到該項目的基本情況。(據3月22日人民網)

    按理說,任何一個土地項目的批準,都應當進行嚴格的把關,“不足10人的辦事處要建23層辦公大樓”,如此荒唐的項目,居然能手續齊全,獲得一系列政府監管部門的審批,這里面是不是存在監管部門的不作為乃至亂作為的行為?

    盡管相關工程確實獲得了規則、建設、環保等部門的審批,但如此工程顯然經不起“推敲”,也許,正如有關負責人解釋的那樣,建設23層辦公大樓的目的,并非僅僅供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使用,而是會被用來做“江西企業展示的平臺”,但這也并不代表這種做法就是符合規定的。因為這塊土地是國土部門劃撥的,如果政府機關只是自用一部分,其余用來對外出租而收益用于部門的福利的話,按照國家規定,這也是違規的。

    事實上,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土地資源的管控力度,于是,頻頻會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項目審批過程中“移花接木”,他們往往打著“民生”等各類幌子在“蒙混過關”后,便改變了土地的用途,在這個過程中,土地資源淪為了一些政府的“斂財工具”,甚或成為少數官員的“搖錢樹”,這著實令人感到寒心。

    可以說南昌大廈項目是很有代表性的,因為目前的法規尚沒有明確“規定這些項目改變用途后應由哪個部門進行管理和查處,這是法規上的漏洞,也是行業管理的漏洞。”因此,有關部門要盡快完善國家相關法規政策,規范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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