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作者:網絡截圖 “如果局長還不回應,以后我天天都要給他送豆腐渣。”10月8日上午,國慶長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浙江省余姚市居民楊小新和妻子李菊娣通過當地快遞公司給余姚市住建局長趙百新又寄去了一塊豆腐渣。 此前的半個多月,楊小新夫婦曾通過快遞和直接上門的方式,已先后送去3塊豆腐渣,此舉在當地及網上引發了諸多議論和評說。 當事人:送豆腐渣是提醒局長別出豆腐渣工程 “趙百新局長:今送上豆腐渣一份,以示警醒,望以后加強全市房屋建筑質量監管,不要再產生豆腐渣建筑。”11日上午,李菊娣給記者看了寫有這幾句話的紙條,說這是與豆腐渣一起送給趙局長的。 楊小新是余姚市國美特種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總經理,他說,6年前,他花580多萬元,委托寧波環湖建設有限公司建設總面積達12000余平方米的四幢標準新廠房。但是,在房子竣工驗收時即發現有不少質量問題,建設方答應簽字后馬上加固整修。 “我對工程質量方面了解不多,也就同意了他們的要求。誰知他們簽完字就不管這事了,廠房成了危房。”楊小新說,我與環湖公司多次溝通不成,雙方開始打官司,6年來問題始終得不到妥善解決,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 “2008年11月,環湖公司首先以拖欠工程款為由將國美公司告上法庭,接著國美公司反訴環湖公司存在工程質量問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余姚市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朱浩梁說,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國美公司支付環湖公司拖欠的工程款108萬元,環湖公司支付國美公司廠房修復費用78萬元。雙方均不服,上訴至寧波市中級法院,被駁回維持原判,后國美公司又申請再審至浙江省高級法院,亦被駁回。 “我吃虧太大。”楊小新說,按正常合同,新建廠房使用年限為50年,而法院判決的修復方案使用年限僅30年,這20年的損失怎么彌補,于是我提出請余姚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來對廠房作出鑒定,若是危房,就該重建。但安鑒辦不同意作危房鑒定,我認為這是政府失責。另外,國美廠房出現這樣嚴重的質量問題,余姚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于是,我就萌發了給趙百新局長送豆腐渣的想法。 局長表示,送豆腐渣是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監督 “關于危房鑒定問題,楊小新在認識上存在一定偏差。”余姚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張鐵軍說,首先,法院規定,對涉案廠房的質量鑒定必須是浙江省高院指定的專業機構,如這次審理中,法院請來的浙江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都是國內首屈一指權威專業機構。其次,安鑒辦的鑒定需根據專業機構的意見再作判斷,現浙江和天津兩家專業機構的意見均為“廠房存在局部缺陷,應加固修復。”因此,余姚安鑒辦若出具鑒定意見也只能是“加固修復”,解決不了國美公司的實際問題。張鐵軍認為,若國美公司認為減少20年使用期造成了企業損失,可以另行起訴。 至于楊小新有關余姚市質監站也存在失職問題的指責,張鐵軍說,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從2001年起,質監站對房屋建筑的驗收,已經從發放合格證改為備案制,竣工驗收以業主、施工、監理三方為主。另外,也有報道稱,因涉嫌腐敗,余姚質監站現任站長正在接受調查,對此,張鐵軍說,此案發生在豆腐渣事件前,兩者無直接聯系。 趙百新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沒有見到過楊小新本人,也沒收到過豆腐渣。“我是從網上才了解到,曾有市民送豆腐渣的事。”趙百新說,建設工程是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我作為職能部門的局長,理所當然應該重視并且要狠抓質量問題。“因此,我將市民送豆腐渣這種特殊的表達方式,理解為對自己工作的警示和監督。” “如果楊小新要向局領導反映情況,我會請辦公室盡快安排接待。”趙百新說,但據了解,“國美官司”法院已有判決,我們也應尊重法律。 專家認為,送豆腐渣并非最佳表達 “市民送豆腐渣給住建局長”的消息傳開后,在當地和網上引起了較大的反響。網友“589兄弟”說,現在豆腐渣工程比比皆是,市民給局長送豆腐渣,是對政府部門的提醒。網民“擺渡船”說,給領導送豆腐渣,說明群眾對領導還信任的,應該引起政府的重視。 也有網友認為,建筑監理機構作為獨立的第三方,應承擔對房屋質量的監管責任,楊小新的廠房出了問題應該找施工方、設計方、監理方索賠,政府主要的作用是居中協調,不是直接責任方。 寧波大學俞德鵬教授則認為,這是一起建筑質量糾紛案,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并且省高院已作出終審裁定,作為當事人應該尊重并依法履行司法的判決,F在楊小新對司法判決不滿轉向對政府部門施加壓力,并不合適。 “現在網上對送豆腐渣之舉贊成者不少,我想唱些反調。”俞德鵬說,現公民維權的路徑是敞開的,行政、司法、人民調解等多種渠道可以自主選擇。而楊小新出怪招、走偏路,一而再、再而三地給政府部門送豆腐渣,難免給人有炒作之嫌,并非真正有助于問題得到公正、有效的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