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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束縛選才用才的制度天花板

2016-03-2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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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著眼于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以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強烈的問題導向,戳中了時代痛點,引得輿論紛紛點贊。

    一個時代尊重人才、推崇人才,往往便能創造出時代繁榮;一個國家注重筑巢引鳳、培養人才,往往便能攀上發展高地。當前,我國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面臨著一系列硬骨頭:“破舊”需要人才,“創新”仰賴人才。同時,變革時代孕育著大量機遇,也不斷激發出各類人才希冀大展身手的渴求。引導人才與社會良性互動,正在成為各方的共識。

    然而,對接當下現實,我們卻時常遭遇各種尷尬。有人空有抱負與才華,卻頻頻撞上“玻璃門”;有人過關斬將獲錄用,卻長期突破不了“天花板”;有人整日被煩事瑣事所累,根本無暇提升專業技能。以職稱英語和計算機能力考核來說,它并不直接對應個人專業領域能力的好壞高低,卻占用了大量精力。如此等等,久而久之“千里馬”逐漸退化成了“駑馬”。而用人單位,要么感嘆“無人可用”,要么困于“有人難用”。顯然,這樣的體制機制存在一些深層次障礙,已與時代發展不相適應。

    但凡人才,皆有高于常人的稟賦與能力,但并不代表就是樣樣皆能的多面手。各個領域各個單位選人用人,看中的是其在該領域的特長,本也無需其面面俱到。三國呂布神勇無比卻乏善謀,諸葛亮神機妙算卻無勇力,倘若用“同一把尺子”衡量,恐怕難以脫穎而出,而如今歷史星空長留其名,正在于當時主帥選才不拘一格。選人用人,關鍵是用其所長、避其所短。打破片面化思維方式,積極探索不同類型、不同類別人才的差異化評價選拔標準,讓選人用人體制機制更靈活,才能引導人才流競相涌動。

    激發制度活力,用人單位的自主權不可忽視。畢竟,他們在自己的這片領域耕耘多年,需要什么樣的人才,哪些標準最能吸引人才,怎樣才能激發出人才的潛能,積累了許多實踐經驗。要打破束縛選才用才的制度天花板,必須理順政府、市場、社會和用人主體的關系,推動人才管理簡政、放權、松綁,把評價人才的標準、方式等逐步交還給用人主體和市場。這是一個有力抓手,用好了或將起到“支點撬地球”的作用。

    國以才立,政以才治,業以才興。如今,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方向已經明確。接下來,最重要的是推動改革落實,抓好具體工作。當一個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制度環境蔚然而成,個人價值必將得到最大實現,社會事業必將獲得極大支撐,國家發展必將孕育巨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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