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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移動表示元旦后不設話費有效期

2011-12-2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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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移動昨日表示,將按照集團規定,按時取消新入網用戶話費有效期。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方面則表示,“正在協調,爭取盡快出臺解決方案”。

    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國內三大運營商須全部取消手機話費有效期。目前,市場上的話費“有效期”主要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充值卡有效期”,是指卡內金額必須在某一時間段內被充入號碼,否則該卡失效;另一種則是“預存話費有效期”,消費者將一定數額話費充入手機號碼賬戶后,必須在某一時段內將其消費完,若這部分金額到期仍沒有消費完,手機便會進入“僅能接聽、無法撥出”的保號期,如消費者不再充值延期,號碼就會被鎖定,消費者必須再次充值才能激活沉淀余額,且新的有效期限須在抵減充值延期天數后確定。

    預存話費設置有效期的做法多年來一直被廣大消費者所詬病,被指屬于“霸王條款”,運營商方面的解釋是:“設置有效期是為了避免號碼資源被用戶閑置甚至被不法分子囤積倒賣”。

    雖然中國移動話費不再設置有效期已是板上釘釘,但截至昨天,北京移動客服“仍沒有得到相關通知”。北京移動有關人士表示,公司目前正在進行后臺系統調整,將會從元旦開始執行中國移動相關新政策。

  手機話費有效期明年終于畫句號

    北京消協促三大運營商盡快提出詳細方案

    電信運營商在各種預付費電話卡上設置的“有效期”有望在明年壽終正寢。近期,中國移動宣布從2012年1月1日起,對新入網用戶將不再推出設置話費有效期產品。昨天,北京市消協對此表示公開歡迎的同時,也敦促聯通和電信方面盡快跟進相關措施。

    根據工信部的指示,國內三大運營商都將取消手機話費有效期。近日,中國移動公司率先宣布從2012年1月1日起,對新入網用戶將不再推出設置話費有效期產品,而那些有“有效期限制”的老用戶可在2012年的二季度后進行自主選擇。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昨天對此發表觀點,對中國移動的舉措表示歡迎,同時希望中國聯通公司、中國電信公司能夠本著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態度,也盡快取消“移動電話話費有效期”,同時,完善移動電話話費余額的處理方式,在服務期滿后,設定多種返還途徑,并允許消費者自主選擇。

    “歷時六年,經過主管部門、消協組織、媒體、專家學者及廣大消費者的共同努力,取消這一不合理規定的過程顯得曲折復雜漫長,但終將促使這一侵擾廣大消費者多年的不公平條款得以改正。”市消協負責人告訴記者,對運營商而言,這是一個值得給予肯定的進步,而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應該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正當回歸。

    據介紹,目前三大運營商的預付費用戶都設置了余額有效期限制。一般情況下,到運營商規定的有效期后,用戶卡內的余額將不可使用,手機號碼也進入保號期;超過保號期再不充值延期,就會被鎖定號碼;鎖定有效期過后,用戶的號碼將會自動注銷,賬戶中的余額不再返還用戶。因此,用戶要想延長話費有效期只能是通過不斷充值激活沉淀余額。這種做法導致很多長期通話較少的用戶如老年人、聾啞人被迫不斷充值,這也被不少消費者指責為“霸王條款”。

    早在2005年“3·15”期間,北京市消協就曾代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城市消費者向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中國網通、中國電信4大電信公司正式遞交《關于電信卡過期,余額應退還消費者》函,要求歸還消費者各類電信電話卡卡內的余額。

    市消協一直認為,電信企業侵吞過期卡內余額構成了不當得利,而“電信卡余額不退”并非國際慣例。在電信卡問題上,有些國家根本不設置有效期,有些國家允許通過其他方式消費卡內余額。

    延伸閱讀

    充值卡設截止日期仍有“霸王”嫌疑

     取消手機話費余額有效期僅是一步,目前在通信運營商和用戶之間還存在其他“霸王條款”。昨天,消費者姜先生反映,近期在中國移動辦理了“預存話費返話費”,面值100元的話費卡上雖然沒有“有效期”,但卻出現了“截止日期”,顯示必須在2013年前充值,一旦逾期將被視為放棄卡上金額。

    對此,市消協負責人認為,根據人民銀行等七部門下發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中國移動和其他運營商還應進一步規范管理類似的預付費卡,使之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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