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3日從市旅游委了解到,北京A級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最快將于5月1日前公布,市旅游委相關負責人透露,這個時間節點并不是強制性的,如果在這個時間點公布存在困難,最晚可延長至十一前公布。
市旅游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旅游法》規定及國家旅游局發布的《景區最大承載量核定導則》(下稱《導則》)相關標準,將于今年4月份至9月 份,在全市范圍開展A級景區最大承載量測算、核定及發布工作。市旅游委提出,各A級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務必于5月1日前發布,但如過在此時間點公布存在困 難的景區,也可延長至十一前。
該負責人透露,2013年本市各A級景區曾公布了景區的游客承載量,但當時公布的數字依據主要為各景區經驗值,此次將公布的景區最大承載量則是根據《導則》要求,重新科學測定得來的。
按照《旅游法》規定,各A級旅游景區要測算、核定、發布本景區最大承載量,主要包括瞬時承載量和日承載量兩個指標。
市旅游委要求,A級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務必于5月1日前由該景區在本單位網站和景區入口處進行公布,也可依托媒體發布。市旅游委及各區縣旅游委通過官網、媒體等向社會集中發布所轄A級景區最大承載量。
全市各A級旅游景區要依據《導則》認真測算核定景區最大承載量,并填寫《北京市A級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核定備案表》。《備案表》須經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確認,加蓋景區及主管部門公章后,報市、區(縣)兩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各景區要根據核定的最大承載量,制定和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旅游者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A級旅游景區應當提前公告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
《景區旅游者流量控制預案》應包括組織機構、聯動機制、工作流程,以及實時監測、疏導分流、預警上報、特殊預案等具體措施。《預案》與《備案表》同時報送市、區(縣)旅游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新聞內存
最大承載量是指在一定時間條件下,在保障景區內每個景點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資源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景區能夠容納的最大旅游者數量。
瞬時承載量是指在某一時間點,在保障景區內每個景點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資源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景區能夠容納的最大旅游者數量。
日承載量是指在景區的日開放時間內,在保障景區內每個景點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資源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景區能夠容納的最大旅游者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