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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牙刷應有安全性評價報告;兒童牙刷(非電動牙刷)頭部應不能拆卸,含有飾件的兒童用產品應明示適用年齡范圍;牙刷及日 用口腔清潔護理器具不應脫色……牙刷和日用口腔清潔器具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其安全衛生指標關乎人身健康安全。為進一步提高產品安全質量,保障消費 者使用的安全性,國家標準委今天起就新制定的《牙刷及口腔器具產品安全通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在安全要求方面,標準對牙刷類產品的毛束拉力、頸部抗彎力和刷毛等提出了明確安全要求。要求牙刷入口部位不可有非功能性的銳邊、毛刺,非入 口部位形狀不應對消費者造成傷害。規定牙刷及日用口腔清潔護理器具中應使用安全的塑料添加劑,不應脫色,對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等6種增塑劑限量值作出了規 定,兒童用產品的可觸及材料和部件中6種增塑劑不得超標。抗菌牙刷生產廠家應有相應的安全性評價報告,電動牙刷的電安全要求、耐化學性能和植毛頭與固定裝 置牢固度等要符合相關規定。 在兒童用產品方面,標準特別對兒童牙刷刷頭、兒童電動牙刷可拆卸零部件以及相關產品飾件等進行了嚴格規定,要求兒童用產品應明示適用年齡范圍,可拆卸飾件和不可拆卸飾件均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