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水利部日前聯合發布《關于切實加強水利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的意見》,要求逐步形成完備的水利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將各級財政安排的水利資金全部納入監督管理范圍,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機制。
意見明確,將通過強化監督管理,使水利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明顯提升,水利資金使用效益明顯提高,數據不實、支出緩慢、虛假立項、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大幅減少,水利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廉政風險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將重點加強對資金規模大、涉及范圍廣、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水利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按照各項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突出抓好大江大河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防汛抗旱救災、山洪災害防治、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中央水利建設基金、水資源管理等中央和省級重大水利項目資金監督管理。
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意見提出,要推動水利資金整合,從預算編制環節對水利資金進行全面清理,依據規劃對性質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水利專項資金進行歸并;從預算執行環節建立健全溝通協商機制,促進水利資金統籌使用和政策銜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