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工作細則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總裁工作細則
第一條: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北京中關村
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總裁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并匯報工作。
公司設副總裁若干名。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為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副總裁、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三條:財務總監對總裁負責,協助總裁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
為市場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裁。
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
不得擔任公司的總裁。
第五條:總裁每屆任期三年,連聘可以連任。總裁可以在任期屆滿以
前提出辭職。
解聘總裁,必須由董事會決議,并由董事會提前一個月向總裁本人提
出解聘的理由。
第六條:非董事總裁列席董事會會議,在董事會會議上沒有表決權。
第七條: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總裁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投融資計劃;
(三)主持公司總裁辦公會議;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臵方案;
第1頁
總裁工作細則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七)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范圍以外的管理人員;
(九)在董事長授權額度內,決定公司資產處臵和固定資產的購臵;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總裁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二)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
產;
(三)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四)總裁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總裁
工作細則》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
(六)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
儲;
(七)未經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不得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
者以公司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八)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
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
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九)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
或者進行交易;
第2頁
總裁工作細則
(十)不得利用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
(十一)不得編造虛假的信息;
(十二)不得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十三)不得有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公司章程關于董事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規定,同時適用于總裁。
第九條:總裁辦公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裁有權根據公司業務的
需要,臨時召集總裁辦公會議。
第十條:總裁辦公會議議事程序如下:
(一)總裁辦公會議由總裁召集和主持,總裁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
由總裁委托一名副總裁召集和主持;
(二)總裁辦公會議的出席人員: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
秘書、中心總監及其他相關人員;
(三)召開擴大會議時吸收有關部門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
第十一條:總裁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如下:
(一)總裁辦公會議議題,由總裁確定,由行政管理部提前通知分管
副總裁、或有關部門準備提交會議研究的材料。副總裁需提交總裁辦公會
議討論決定的議題,可先由總裁確定或由行政管理部事前征詢副總裁的意
見后,由總裁確定后納入會議研究議題;
(二)凡提交總裁辦公會議研究的重要議題,須事先經分管副總裁主
持專題會議討論研究,并形成可供總裁辦公會議決策選擇的方案。
(三)總裁辦公會議實行總裁負責制,對在總裁辦公會上討論研究的
事項意見不一致時,由總裁裁定。
(四)出席和列席總裁辦公會議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除
會議紀要轉發和一定會議傳達的內容外,對其他事項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第3頁
總裁工作細則
(五)總裁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由行政管理部負責制成會議紀
要,根據紀要內容落實到主管領導或相關部門負責執行并隨時督查,將執
行情況及時反饋給總裁。
第十二條:總裁辦公會議應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內部管理
機構設臵方案、人事管理規則、合同管理規則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總裁辦公會議就公司資金運用的計劃、資產運用、簽訂重
大合同的事項進行討論,形成決議后向董事會匯報并提交有關議案。
第十四條:報告制度
總裁每季度通過董事會工作會或其他形式向董事會通報一次有關工作
情況,包括:公司年度計劃實施情況、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情況、
資金運用和盈虧情況、重大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等。
董事會或監事會認為必要時,總裁按會議通知的要求報告工作。
第十五條:本工作細則為公司總裁管理活動的主要規則,各職能部門
可根據本細則的有關規定,制訂各職能部門的具體運作規則,并作為本工
作細則的補充。
第十六條:本工作細則由董事會制訂、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工作細則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2013 年度第三次臨時會
議審議通過,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 O 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