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關 村(000931)8月8日公告, 就福建匯海建工集團訴中 關 村、福州華電房地產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及華電公司反訴匯海公司及公司一案,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3)高民終字第00547號民事裁定書。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2013)高民終字第0054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
1、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的(2011)一中民初字第2455號民事裁定;
2、指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福州華電房地產公司與福建匯海建工集團、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繼續審理。
由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1-中民初字第2455號)民事裁定,指令其繼續審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故暫無法判斷對公司的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