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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日期:2015-10-28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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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四次臨時會議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 發出,2015年10月27日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如期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 9 名。會議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認真討論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一、關于為華素制藥向江蘇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

9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獲得通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四環醫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素制藥)擬向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申請綜合授信,授信額度為6,000萬元,授信品種為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為一年,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擬同意華素制藥上述貸款事宜,并為其提供信用擔保。

同時,華素制藥以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金光北街1號的工業用途房地產和本公司以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中街6號院9號樓3層301、310商業用途 房地產為此筆貸款提供擔保。目前,華素制藥和本公司的上述土地、房產作為華素制藥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簡稱:建行石景山支行)金額 為4,140萬元、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流動資金貸款的提供擔保,上述擔保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及2015年第六次臨時股東 大會審議通過。在償還建行石景山支行4,140萬元并解除相關土地、房產抵押后,華素制藥和本公司將以上述土地、房產作為此筆華素制藥向江蘇銀行北京分行 申請的6,000萬元綜合授信提供抵押擔保。

在辦理完畢上述土地、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后,本公司提供的信用擔保予以解除。

華素制藥針對上述擔保,出具了反擔保函。

有關協議尚未簽署。

經江蘇銀行指定的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華素制藥所屬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金光北街1號房地產證載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 面積為37,213.70平方米,房屋總建筑面積為18,787.80平方米在現狀利用條件下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京首評房(2015)(估)字 第BJSJJR2015002317號》房 地 產 抵 押 估 價 報 告,于價值時點2015年9月7日的估價結果總價為人民幣8,053萬元;

經江蘇銀行指定的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所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中街6號院9號樓3層301、310房地產證載健身中心、商業 用房用途,房屋總建筑面積為903.50平方米在現狀利用條件下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 《京首評房(2015)(估)字第BJSJJR2015002318號》房 地 產 抵 押 估 價 報 告,于價值時點2015年9月7日的估價結果總價為人民幣2,411萬元。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外擔保事項應當取得全體董事2/3以上簽署同意,或經股東大會批準”。本議案已經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因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根據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要求,此項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時間另行通知。

詳見公司同日《對外擔保公告》,公告編號:2015-083號。

備查文件:

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0931 證券簡稱:中關村 公告編號:2015-083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關村四環醫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素制藥)擬向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申請綜合授信,授信額度為6,000萬元,授信品種為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為一年,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30%。

本公司擬同意華素制藥上述貸款事宜,并為其提供信用擔保。

同時,華素制藥以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金光北街1號的工業用途房地產和本公司以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中街6號院9號樓3層301、310商業用途 房地產為此筆貸款提供擔保。目前,華素制藥和本公司的上述土地、房產作為華素制藥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簡稱:建行石景山支行)金額 為4,140萬元、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擔保,上述擔保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一次臨時會議及2015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在償還建行石景山支行4,140萬元并解除相關土地、房產抵押后,華素制藥和本公司將以上述土地、房產作為此筆華素制藥向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申 請的6,000萬元綜合授信提供抵押擔保。

在辦理完畢上述土地、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后,本公司提供的信用擔保予以解除。華素制藥針對上述擔保,出具了反擔保函。

有關協議尚未簽署。

經江蘇銀行指定的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華素制藥所屬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金光北街1號房地產證載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 面積為37,213.70平方米,房屋總建筑面積為18,787.80平方米在現狀利用條件下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京首評房(2015)(估)字 第BJSJJR2015002317號》房 地 產 抵 押 估 價 報 告,于價值時點2015年9月7日的估價結果總價為人民幣8,053萬元;

經江蘇銀行指定的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所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中街6號院9號樓3層301、310房地產證載健身中心、商業 用房用途,房屋總建筑面積為903.50平方米在現狀利用條件下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京首評房(2015)(估)字第 BJSJJR2015002318號》房 地 產 抵 押 估 價 報 告,于價值時點2015年9月7日的估價結果總價為人民幣2,411萬元。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外擔保事項應當取得全體董事2/3以上簽署同意,或經股東大會批準”。本議案已經第五屆董事會2015年度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全體董事同意通過。

因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根據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要求,此項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時間另行通知。

二、被擔保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8日

注冊號:110000001423110

住 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工業開發區金光北街1號

法定代表人:侯占軍

注冊資本:10,560.05萬元

經營范圍:外用制劑、片劑、注射劑、原料藥、膠囊制劑、口服溶液劑、麻醉藥品制造;外用制劑、片劑、注射劑、原料藥、膠囊制劑、口服溶液劑、麻醉藥品的技術開發;銷售化妝品、口腔清潔用品。

華素制藥目前擁有19種新藥,包括國家一類新藥2種,二類新藥5種,主要從事化學藥品制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范圍覆蓋涉及咽喉類用藥、抗高血壓類藥、皮膚病藥、抗眩暈藥、抗腫瘤藥、神經精神類及鎮痛藥等。

與上市公司存在的關聯關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以下為華素制藥2014年12月31日主要財務指標:

資產總額:1,119,572,389.23 元

負債總額:488,314,788.12 元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246,000,000.00 元

流動負債總額:341,064,788.12 元

或有事項涉及總額(含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0元

凈 資 產:614,305,560.07 元

營業收入:390,669,010.48 元

利潤總額: 61,817,778.58 元

凈 利 潤: 49,775,517.55 元

資產負債率:43.62%

最新信用等級:無

以上財務指標來自華素制藥2014年度經具備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

以下為華素制藥2015年6月30日主要財務指標:

資產總額:933,710,097.44元

負債總額:296,882,874.00 元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46,000,000.00元

流動負債總額:289,632,874.00元

或有事項涉及總額(含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0元

凈 資 產:621,239,479.26元

營業收入:163,724,814.37元

利潤總額: 10,411,015.08元

凈 利 潤: 6,933,919.19元

資產負債率:31.80%

最新信用等級:無

以上財務指標來自華素制藥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經審計財務會計報表。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擔保方式:本公司先予提供信用擔保,華素制藥和本公司同時提供抵押擔保,在相關土地、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信用擔保予以解除;

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擔保金額: 6,000萬元。

四、抵押物基本情況

經江蘇銀行指定的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華素制藥所屬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金光北街1號房地產證載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 面積為37,213.70平方米,房屋總建筑面積為18,787.80平方米在現狀利用條件下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京首評房(2015)(估)字 第BJSJJR2015002317號》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于價值時點2015年9月7日的估價結果總價為人民幣8,053萬元;

經江蘇銀行指定的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所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左家莊中街6號院9號樓3層301、310房地產證載健身中心、商業 用房用途,房屋總建筑面積為903.50平方米在現狀利用條件下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京首評房(2015)(估)字第 BJSJJR2015002318號》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于價值時點2015年9月7日的估價結果總價為人民幣2,411萬元。

上述抵押資產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有關協議尚未簽署。

五、董事會意見:

1、此項貸款用途為華素制藥補充流動資金,還款來源為華素制藥藥品銷售收入;

2、華素制藥資產質量較好,資產負債率較低,生產經營正常,具備足夠的還款能力,不會給公司帶來損失。

3、股權關系:本公司持有四環有限99%股權;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實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4.8%股權)持有四環有限1%股權; 四環有限持有華素制藥94.214%股權。其它小股東持股比例過低,無法參與公司經營,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擔保且未把股權質押給上市公司。

4、華素制藥對上述擔保出具了《反擔保函》,以該公司全部資產提供反擔保。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額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擔保總額為62,149.3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79.87%。

公司本部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16,949.54萬元。其中:對聯營、參股公司擔保金額為14,000.00萬元。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12,389.82萬元。合并范圍內公司互保金額為32,810.00萬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擔保累計金額為2,495.00萬元。

公司本部累計對外逾期擔保金額為2,495.00萬元。其中:對聯營、參股公司逾期擔保金額為0元;合并范圍內公司互保逾期金額為0萬元。控股子公司累計逾期對外擔保金額為0萬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2,495.00萬元;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金額為2,495.00萬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計提預計負債。

七、備查文件:

 

 

1、華素制藥《營業執照》復印件;

2、華素制藥2014年度審計報告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財務報表;

3、北京首佳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京首評房(2015)(估)字第BJSJJR2015002318號》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和《京首評房(2015)(估)字第BJSJJR2015002317號》房地產抵押估價報告;

4、華素制藥《反擔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發布人:  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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