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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日期:2016-02-03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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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14日發布《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并于2016年1月28日發布了《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16年2月2日(周二)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16年2月1日(周一)-2016年2月2日(周二)。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2月2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2月1日(周一)15:00至2016年2月2日(周二)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31號神舟大廈14層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侯占軍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的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10人,代表10位股東持有的股份174,491,18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5.8564%。

  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代理人)4人,代表4位股東持有的股份174,463,9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5.8524%;

  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27,2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0.0040%。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高管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3、公司聘請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朱衛江、丁祥元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采用記名表決方式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監事代表李斌先生、法律顧問朱衛江、丁祥元律師和股東代表陳萍女士、翟姍姍女士擔任監票人,監督現場會議投票、計票過程。

  1、關于選舉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采取累積投票制對每位董事候選人逐項表決,最終表決結果如下:

  1.1關于選舉侯占軍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 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1.2關于選舉黃秀虹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1.3關于選舉鄒曉春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1.4關于選舉陳萍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1.5關于選舉張曄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1.6關于選舉翟姍姍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2、關于選舉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采取累積投票制對每位獨立董事候選人逐項表決,最終表決結果如下:

  2.1關于選舉雷世文為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3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9%。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2.2關于選舉屠鵬飛為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3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9%。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2.3關于選舉黃峰為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3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9%。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3、關于選舉第六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本議案采取累積投票制對監事候選人逐項表決,最終表決結果如下:

  3.1關于選舉陳更為第六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74,00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02%。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62,212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168%。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4、關于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86,80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75% ;反對4,38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025%;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75,011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9.9533%;反對4,380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467%;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5、關于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及確定其報酬的議案。

  表決情況:

  同意174,486,80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975% ;反對4,38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025%;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同意9,375,011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 99.9533%;反對4,380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467%;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 %。

  表決結果: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朱衛江、丁祥元;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結果統計表(由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東大會現場表決結果(監票人簽署);

  4、股東大會表決結果(現場網投匯總、監票人簽署);

  5、北京市天岳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

  

  董事簡歷:

  侯占軍先生,現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研究生學歷,會計師。歷任北京鵬泰投資有限公司財務經理,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中心財務經理,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中心副總監,曾任本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

  侯 占軍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侯占軍先生持有中關村(證券代 碼:000931)40,000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黃秀虹女士,現任本公司董事。畢業于赫爾辛基學院,碩士學位。歷任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總經理,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總部采購中心總經理,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華東區總經理。現任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鵬潤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 秀虹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任總裁,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和10.1.5條規定,黃秀虹女士與本公司控股股東 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黃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其兄黃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實際控制人,通過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 有中關村165,111,795股,黃秀虹女士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 條件。

  鄒曉春先生,現任本公司董事。畢業于南昌大學法律系專科,先后取得中國律師資格證書、中國稅務師資格、國家公證員資格、工業經濟師、基建招投標律師業務資格、證券律師業務資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基金從業資格等證書。

  鄒 曉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并擔任主任職務;從2010年12月起,擔任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執行董事(及授權代 表);自2011年起擔任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系中關村第一大股東)執行委員會委員;2013年12月起,任優萬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 務;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和簡道眾創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15年3月起,任拉近網娛集團有限公司 (08172.HK)非執行董事。

  鄒曉春先生曾擔任廣東梅雁吉祥水電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獨立董事、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000548.SZ)獨立董事;自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12月,曾兼職國美電器集團副總裁、高級副總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 年6月,曾任三聯商社股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長。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和10.1.5條規定, 鄒曉春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鄒曉春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 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陳萍女士,MBA,現任本公司董事。歷任重慶市沙坪壩百貨集 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國美電器重慶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秘書,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行政總監兼董事長辦公室主任、行政副總裁,國 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行政副總裁,現任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兼辦公室主任。

  陳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任董事長助理兼辦公室主任,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和10.1.5條規定,陳萍女士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陳萍女 士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 任職條件。

  張曄先生,現任本公司董事。畢業于中國石油大學。歷任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現任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并兼任集團內多家公司董事、監事。

  張 曄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任總裁助理,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和10.1.5條規定,張曄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 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張曄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 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翟姍姍女士,現任本公司董事。北京師范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學歷。現任拉近網娛集團有限公司CEO辦公室主任。曾任北京京文唱片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深圳前海華人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根 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和10.1.5條規定,翟姍姍女士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翟姍姍女士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 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獨立董事簡歷:

  雷 世文先生,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管理委員會委員。工學學士,經濟學碩士。1994年至2012年任北京天馳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 人、管委會主任;2012年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天馳洪范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管委會主任;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 師,高級合伙人,管委會委員。現任重慶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東方紅衛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雷世文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雷世文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 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屠鵬飛先生,現為北京大學藥學院天然藥物 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系主任,北京大學創新藥物研究院副院長,兼任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現代研究中心主任。第十屆國家藥典委員會執行委員、中藥材飲片專業 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委員。《中國藥學》英文版、《中藥新藥與臨床藥理》、《中國現代中藥》雜志副主編,《中國藥學雜志》等 10多家雜志編委。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現任昆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濟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985年畢業于中國藥科大學,獲學士學位;1988年至1989年在日本富山醫科藥科大學學習;1990年7月在中國藥科大學獲得博士學位;1990年9月進入北京醫科大學藥學院進行博士后研究,1992年12月博士后出站后留校工作至今。

  屠 鵬飛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屠鵬飛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 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黃峰先生,現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法學士;中國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北注協專家型管理人才。

  曾任職于中國銀行北京分行;1998年至2007年期間,任職于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歷任高級審計人員、項目經理、部門經理。2008年至今在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任合伙人。現任西藏國策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黃 峰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黃峰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 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監事簡歷:

  李 斌先生,現任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監事會主席。碩士研究生學歷,CPA。1999年12月加入本公司,歷任產業發展部副經理,投資管理部經理、營運管理中 心副總監等職務,現任本公司營運管理中心總監,同時兼任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中心總監,北京中關村青年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北京中關村四環醫 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北京華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斌先生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 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李斌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陳更先生,現任本公司監事。畢業于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本科學歷,歷任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監,現任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監。

  陳 更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任財務副總監,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和10.1.5條規定,陳更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 及實際控制人存在關聯關系。陳更先生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 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尚穎女士,現任本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研究生學歷。歷任中鐵十六局集團一公司、中實集團公司法務經理、法律顧問,現任本公司法律事務部經理。

  尚 穎女士與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尚穎女士未持有中關村(證券代碼:000931)股 份,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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