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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數碼市場價格陷阱多 小心“價格過山車”

日期:2008-01-17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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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過年了,想必很多朋友都會來一次大采購犒勞一下自己,但想買數碼產品的消費者要留神了。最近常有人反映,在購買數碼產品時,會遭到一些商家的“忽悠”,甚至以高出產品本身一倍的價格兜售產品。等事后消費者向商家要說法時,得到的答復卻是“自認倒霉”。記者調查發現,這種情況目前即使是在一些正規的數碼產品市場,也非常普遍。

 

    消費者趙小姐在上周末和一位朋友來到位于北京中關村海龍數碼商城,本想買一款心儀已久的相機,但商家卻熱情的給她推薦了另一款她并不熟悉的相機。誰知,這下趙小姐上當了。

 

    趙小姐:這個數碼相機上要調的設置有幾十種上百種,商家隨便給你調一下你都會覺得沒有他推薦那款成像效果好,我買了他推薦那款上網一搜索,報價都是1500至1600元。我這個花了3200元。

 

    花了一倍的冤枉錢,當然要討個說法。趙小姐回去找到了商家,沒想到商家的說法比做法還氣人。

 

    商家說,“我報價是我報價,法律沒有規定該多少錢賣。我賣多少是我的事,你不砍價是你的事。”

 

    商家的意思是“消費者應該自認倒霉,貨一售出概不負責”。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向海龍商城的管理部門反映此事。管理人員答復說,我跟你說,市場經濟自主定價。你到動物園市場買衣服,砍價不砍價價格是不一樣的。你買貴了,讓我強制他退你錢。我也做不了。

 

    記者:你的商戶不同意,你就沒辦法了?

 

    管理人員:我們只能協調。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東西我們可以強制,沒有規定的東西我們只能盡力。

 

    趙小姐按照海龍商城的要求,昨天晚上再次來到商場協商。記者聯系到她時,她說已經等了快兩個小時,但問題還沒解決。她說,雖然是工作日,但來投訴的至少有二三十人,大家都是因為一時疏忽做了“價格過山車”。可以聽到,從電話中不時傳來激烈的爭吵聲。

 

    另一位消費者吳小姐也抱怨說,管理辦公室說,需要自主協調,這里面的利潤沒法定。我不知道按他們的說法,賣這東西多少才叫掙錢,多少才叫不掙錢。

 

    如果在網上搜索“數碼產品價格陷阱”,會出現多達7萬多條的鏈接。這種情況,真的如商家所說,屬于“買賣自由”,消費者只能認賠出局嗎?

 

    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王前虎說,如果商家沒有明碼標價,實際上就是違反了經營者應當承擔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消費者應當可以維權。作為商場的管理部門,既然對外宣稱自己可以承擔這樣的調解義務。就應該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應該積極去完成這種協調的義務。而不應該認為協調成功算消費者運氣好,協調不成也沒有辦法。

 

    王前虎主任說了,以買賣自由為幌子高價出貨,違法!但問題是,消費者面對維權的時間和物質成本,有幾個人能選擇打官司呢?商場的管理者雖然收取了商家的信用保證金防止價格欺詐,但是面對著每年要自己交付攤位費的商家,多數情況下也只是充當起“調解者”、“老好人”的形象。看來,確實有必要立法進一步明確“買賣自由”與“價格欺詐”之間的法律縫隙。而另一方面,從目前的實際出發,也需要消費者費點心,買東西前還真得自學成為半個專家,盡量別指望“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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