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盜版,微軟購買了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后,起訴中關村一家規模不大的公司——北京思創未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創公司),索賠50萬元。昨天,市一中院判決思創公司停止侵權,賠償微軟的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共計46萬余元。
為打擊“山寨”軟件,微軟在案外做足了“功課”。在庭審中,微軟的代理人說,在2008年10至11月間,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分三次從被告公司購買了12臺電腦,這些電腦里面所安裝的WindowsXP及Office2003軟件屬于盜版軟件。
法院認為,涉案電腦的銷售行為系思創公司實施,在案證據足以證明該公司提供給客戶的是組裝機,因此,該公司所稱其銷售的是配件的主張沒有事實依據。法院除判決其賠償微軟46萬余元外,還對涉案的12臺電腦進行了收繳。(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