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新聞 > 中關村生活 > 正文

發改委今起上調油價 93號汽油每升上調0.28元

日期:2011-02-20  來源:新聞中心-中國網
[字體: ]

國家發改委決定,自今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出廠價格每噸上調350元,全國平均93號汽油和0號柴油每升分別提高0.28元和0.30元。90號汽油全國平均零售價每升上調0.26元,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上調0.3元,漲幅為4.5%。

國家發展改革委19日發布了《關于提高成品油價格的通知》,《通知》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供應價格每噸均提高35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8080元和7330元。

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一)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供應價格每噸均提高35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8080元和733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調整后的成品油標準品價格見附表一。非標準品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專項用戶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提高。調整后的汽、柴油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8480元和7730元。非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鐵道、漁業、林業、農墾用汽、柴油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具體供應價格可在不超過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等額提高。調整后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水平見附表二。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調整汽、柴油非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

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等額提高。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最高批發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倒扣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最高批發價格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在300元的基礎上,再考慮運雜費因素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批發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批零價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品質比率制定非標準品最高批發價格。

成品油批發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與零售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批發價格。

(五)液化氣最高出廠價格按照與供軍隊等部門用90號汽油供應價格保持0.92:1的比價關系確定,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六)調整后的價格自2011年2月20日零時起執行。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中關村社區 版權所有 / 京ICP證05038935號

關于我們 | 廣告招商 | 聯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