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局和市保監局聯合在北京會議中心召開了2011年北京醫療責任保險工作會議,部署2011年醫療責任保險工作。
2005年,北京市建立了醫療責任保險制度,要求公立醫院均應參加醫療責任保險。2010年,全市參保機構2539家,占應參保機構的61.4%,投保金額6436萬元。醫責險有效發揮了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分流了醫院處理醫療糾紛的負擔,得到了參保醫院、醫務人員和大部分患者的認同。但是,在法律和社會環境、保險公司和醫療機構自身發展及制度設計等方面仍有待進一步完善。
結合《侵權責任法》及醫師多點執業帶來的新挑戰,2011年醫責險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引導,提高醫患雙方對醫責險的認識,努力擴大參保范圍,公立醫院應保盡保,鼓勵民營醫院、尤其是擬開展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參保;二是加強醫療風險防范,積極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健全醫療風險分擔機制;三是保險公司要加強服務能力和產品創新,積極推動醫療意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