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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關村企業家當“調解員”是管理創新

日期:2013-05-03  來源:《中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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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企業家甘做志愿者,為解決企業矛盾當起商事糾紛義務調解員,化干戈為玉帛,是一種解決企業糾紛別開生面的管理創新嘗試。 

  日前,在《人民日報》上讀到一篇“中關村(5.31,0.00,0.00%)企業家擔當調解員”的報道,知名企業家甘做志愿者,為解決企業矛盾當起商事糾紛義務調解員,化干戈為玉帛,成效顯著,實現“三贏”,可謂是一種解決企業糾紛別開生面的管理創新嘗試,值得關注。

  市場經濟是道德經濟,需要更多企業家的血管里流淌著道德的血液;市場經濟更是法制經濟,讓企業家的行為規范在法律的籠子里循規蹈矩。盡管中國的儒商傳承誠信為本,多尊禮儀,多有包含,多講義氣,可是市場經濟畢竟是追求最大利潤的一種經濟行為,難免要出現一些違背游戲規則的利益紛爭。當然,出現糾紛就直奔法院,也無可厚非,但終究是一件麻煩事,消耗公共資源,擠占發財時間,到頭來盡管解決了問題,卻多是兩敗俱傷,實則沒有真贏家。

  北京中關村的“企業家商事調節中心”,由知名企業家擔任調解員,在訴訟形成之前即介入糾紛解決過程。可喜的是,在5年多的時間里取得了令人矚目的“三贏”效果,調解案件246起,成功214起,成功率達到87%。當“調解員”看到兄弟企業之間由“怒目相對”到“握手言和”并獲“雙贏”的局面,自己也就贏在其中了,該是何等快慰!

  中關村企業家商事調節中心的理念是:“在商業糾紛中,除了法律規則外,還有一套自成體系的商業規則。當企業家成為調解員,往往帶著同行的情感和經驗去看待法律問題,這樣我們比法官更容易接近雙方的底線,也更易抓住經濟糾紛的實質。”“時代”總裁王小蘭如是說。

  “商人矛盾,商人化解,商事調節減輕法院壓力”。隨著市場經濟的飛快發展,經濟糾紛日益增多,基層法院受理的商事案件不斷增長,而商業糾紛的技術性也導致案件難度不斷增加。法律專家分析案例后指出,“糾紛雙方一般都有明確的利益底線,更多的是考慮今后的合作,不希望因糾紛傷害感情”,意謂“買賣不成情誼在”。用商人的智慧解決商事糾紛符合商家的認知心理。曉之以理,喻之以情,往往比“動輒用法”更有效果。知名企業家從事調節,既懂商業技術,又有儒商之真情,知己知彼,以君子之心,揣度君子之腹,更容易揭開芥蒂和化解齟齬。

  目前,中關村企業家調解中心共有14名調解員,其中13人是中關村知名企業家,涉及軟件、環保、財稅、信息產業等諸多領域。這些名人組成的調節團隊,只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憑借諳熟商事特點,“心有靈犀一點通”,解決企業糾紛更容意找準切入點。正如一位資深人士所說,“對于經濟糾紛的的當事人而言,在知名企業家的調解過程中,還能得到企業管理經驗、企業運行的點撥、法律問題的處理等諸多好處,這是法庭訴訟無法給予的,也是訴訟企業雙方難得的學習機遇。

  中關村的實踐表明,社會調解組織是企業矛盾糾紛化解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盡管還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公益組織,市場道路,民間調解向左還是向右”? 但是中關村上地法庭的數據顯示:2012年新收案件671件,比去年同比上升幅度達58%,而特約調解員調解案件為113起,上升幅度18%,舉足輕重可想而知。中關村踐行的化解企業矛盾的創新舉措,完全符合國家政法工作精神,即“要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中關村以“敢為天下先”揚名全國,我們希望更要承擔起管理制度創新的任務,促進企業家當調解員獲得更大的成功,起到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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