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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啟動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4-28  來源:中關村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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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幫扶企業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經研究決定啟動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以下簡稱“創新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關村管委會)、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海淀園管委會)是創新資金的項目組織單位。其中,海淀園管委會負責海淀科技園內創新資金項目的組織工作,中關村管委會負責中關村科技園區范圍內創新資金項目的組織工作,市科委負責全市創新資金項目的組織工作。企業可按屬地選擇其中一家組織單位申報。
二、專項資金作為科技部創新基金的地方支持資金的方式組織實施。立項項目中符合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資助條件的項目將擇優向科技部進行推薦。
三、同一家企業僅能申報一個項目,嚴禁多頭、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四、2009年度創新資金對企業及項目的申報條件、支持方式、支持額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依據附件中《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申請須知》執行。
五、已獲得國家創新基金或北京市創新資金支持的企業,必須在已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申請新項目;驗收基本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當年不得申請新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原則上三年內不得申請新項目。
六、對于往年已申報北京市創新資金但未立項的項目,今年申報時請慎重考慮,如無重大改進,將不予受理。
七、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5月14日。 一般創新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19日。重點創新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3日。超過此時間上報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八、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海淀園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創新資金項目代理申報活動,代理機構或個人的任何行為與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海淀園管委會無關。
 
附件:1.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申請須知
2.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申報領域指南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
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管委會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創新資金申請須知.doc   創新資金項目申報領域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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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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