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工業企業: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報送“十二五”時期及2012年淘汰落后產能目標計劃和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見附件1),制定好我區“十二五”時期及2012年淘汰落后產能目標計劃和工作方案,請你們做好本企業落后產能及落后工藝的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
(二)《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
(三)《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能源辦關于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1〕2號);
(四)《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
(五)《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工產業〔2010〕第122號公告);
(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發展改革委2011年第9號令);
(七)相關行業準入條件等產業政策文件;
(八)《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0〕43號);
(九)《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1-2015年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的通知》(京政發〔2011〕15號);
(十)《北京市關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業企業的意見》(京工促發〔2007〕123號)。
二、重點行業
“十二五”時期國家公布了淘汰落后產能的重點行業,包括煉鐵、煉鋼、焦炭、鐵合金、電石、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水泥、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制革、印染、化纖、鉛酸蓄電池和電力(以確保供電及供熱為前提)、煤炭等21個行業。
北京工業淘汰落后產能的重點行業,在國家公布的重點行業基礎上,實施“范圍更寬、標準更高”的要求,除國家公布的重點行業外,進一步擴大到石灰、小化工(稀釋劑、涂料、油墨、黏合劑等)、小鑄造、電鍍、有色冶煉、焦炭、氯堿、采礦、建筑渣土燒結磚、瀝青防水卷材、電石法制乙炔、土砂石開采、石材加工、磚瓦等行業。
三、工作要求
請你們根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見附件2)、《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見附件3)等政策文件,做好本企業落后產能及落后工藝的篩查工作,主動淘汰落后產能及落后工藝。
請于12月23日前,將本企業“十二五”時期及2012年計劃淘汰的落后產能及落后工藝情況表(見附件4,加蓋本企業公章),以傳真方式發送至區經濟信息化辦,并將電子版發送至yancaocn@263.net。
附件:
1、 關于報送“十二五”時期及2012年淘汰落后產能目標計劃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2、 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
3、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4、 計劃淘汰的落后產能及落后工藝情況表
(聯系人:曹燕、侯碩;聯系電話:88496751、88498231;傳真:88496971;電子郵件:yancaocn@263.net)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