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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端領軍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2-27  來源:海淀園服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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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海淀區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5年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端領軍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一、實施范圍

  (一)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海淀園內注冊的企業中從事工程技術研發生產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按照《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實施細則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4】244號)規定,我市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并經市人力社保局批準,在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工作且科技成果在海淀園內轉化的科技人員。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不受學歷、資歷、職稱限制,不需參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師(教授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曾取得國家級人才表彰獎勵;

  (二)曾獲得國家級科技獎項;

  (三)曾擔任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

  (四)在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突出成績。

  三、申報時間

  (一)網上申報:3月10日至24日,申報人員登錄市人力社保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www.bjrbj.gov.cn/bjpta)“職稱評審欄目”,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二)現場審核:網上申報通過的人員,應按規定時間現場提交申報材料。關于現場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材料要求,近期請密切關注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bjhd.gov.cn/)。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人員應按時申報,準確、全面的填寫申報信息。

  (二)向區域推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材料包括:

  1、申報表原件一式四份;

  2、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護照等)、學歷、學位(海外學位需經教育部學位認證)、表彰、獲獎、專利證書、發表論文、出版專著、制定標準和項目結題驗收報告等相關證明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及復印件;

  3、所在企業注冊地屬于區縣科技園區范圍證明;

  4、符合申報要求且在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工作的科技人員,須提交《北京市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聘用備案表》及科技成果在中關村“一區十六園”園區轉化的證明(協議、合同等)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及復印件。

  上述復印件及有關證明等申報資料均應按照A4紙標準,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印章。提交的申報材料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秘密,確需提交涉密材料的,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咨詢電話

  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心聯系電話:12333。

  (北京市人社局網站通知原文:

  http://www.bjld.gov.cn/xwzx/zxfbfg/201502/t20150213_39270.htm

 

  海淀園管委會

  2015年2月26日

附件1:海淀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通知
附件2: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通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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