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集合信托計劃”(簡稱“集合信托計劃”)擔保是為解決園區高成長企業中長期資金需要、開拓企業多種負債融資渠道而推出的直接融資擔保業務品種。“集合信托計劃”業務特點是將一批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組織在一起,通過集合發行信托計劃方式合法向社會募集一定規模的資金。
一、 基本申請條件
(一)申請企業須是中關村科技園區高成長企業;
(二)一般要有符合中長期資金需要的項目;
(三)須信用中介機構信用評級且信用狀況良好;
(四)單筆申請發行額度一般不超過5000萬元;
(五)須提供擔保公司可接受的抵(質)押物。
二、 基本程序
(一)企業向中關村擔保公司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
并準備其他相關資料,中關村擔保公司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出具評審意見;
(二)審批通過后,中關村擔保公司與組織發行信托計劃的
信托機構商議具體發行事宜,制訂發行方案;
(三)中關村擔保公司與企業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和其他
相關法律文件并收取擔保費和評審費;
(四)企業與信托機構簽訂合同并交納發行代理費;
(五)確定發行時間并委托協作銀行通過服務窗口向社會公
開出售;
(六)信托機構按合同事先約定的額度將募集的資金分發到
各企業資金專戶使用。
(七)企業定期向購買信托計劃投資人支付利息,到期一次償還投資人本金。
三、享受優惠政策
(一)中關村擔保公司執行優惠的擔保費率并根據當時發行的市場情況考慮適當的上下浮動;
(二)中關村管委會給予發行信托計劃企業一定比例的利息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