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21日經表決批準了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北京“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把北京建設成為國家創新中心”。
規劃綱要提出,北京要搭建首都創新資源平臺,完善創新支持與服務體系,統籌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五年統籌500億元財政資金,支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基礎設施和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
北京將完善創新激勵和支持機制,完善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集中力量建設中關村人才特區。完善科技與資本對接機制,“十二五”時期力爭新增上市公司100家以上,在資本市場形成更具影響力的“中關村板塊”,把中關村建設成為全國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完善政府資金支持機制,五年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總額超過300億元。完善企業創新鼓勵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的激勵和保護機制。
北京將全力推進創新成果產業化,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實施100個以上重點示范應用項目,實現100項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選擇300家以上重點企業做大做強創新型企業,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千億元級規模企業、產業帶動力大的百億元級規模企業和高成長的十億元級規模企業。
規劃綱要提出,北京要強化教育戰略支撐作用。大力發展來華留學教育,到2015年在京留學生數量超過12萬人次。